怎么算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企业所得税占收入的比例

提问时间:2020-04-3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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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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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所占全年的税收比重是多少?

当期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除以所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的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其中,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的可抵扣金额。根据该公式,并非企业产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在计算税额时,应将计算的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四种税率:基本税率25%,基本税率20%,优惠税率15%和预提税率20%(目前降低了10%)。大多数机构和社会组织适用25%的税率; 20%的优惠税率主要适用于小型和营利性企业; 15%的税率主要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主要适用于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馆。在从中国领土获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收入中,预扣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和税额计算的,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否则不得扣除费用直接以10%的税率征收

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是以收支差来算吗

1.确认营业应税收入和支出

(1)正确分类收入类别

机构收入是当年收到的各种类型的资金,无论是金融资金还是其他资本收入,都应计入当年单位的总收入,只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它属于国家投入的资金使用资金后本金的返还除外。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首先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类基金的性质进行分类,分为非应税所得和营业应税所得。

1.非应税收入

将税法的非应税收入与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预算管理中包含在业务单位会计中的财务补贴收入和上级补贴收入与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内容基本一致作为非应税收入,不能简单地确定公共机构的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应该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已将其纳入财务管理,以及税务机关或财务部门是否已指定特定目的。

2.经营应税收入

营业应税收入等于公共机构的总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意,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纳税人的公共机构可以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每个事业单位除了可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内容,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统一的减免税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2)确认营业应税支出

营业应税支出是指所有合理的支出以及该业务部门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支出。业务单位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业务支出的原则上是一致的,并且都强调营业支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和实际支出的合理性和匹配率。在会计中,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能直接识别的应该以合理的方式分配。这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而且是对金融资金的合规使用。要求,非应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和所得资产的摊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第二,调整公共机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在正确划分了业务应税收入和支出之后,应调整税法与业务单位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在此,仅说明业务单位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1)调整收支确认原则的差异

机构会计通常采用收付实现系统;一些经济业务或事件采用应计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由此可见,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收支确认原则有所不同。如果业务单位在收支实现系统中确认了营业收入和支出,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税法的统一要求调整为权责发生制。这在许多业务部门中是不同的:首先,大多数业务部门的收入和支出都使用收入和支付系统来进行会计核算,还使用应计制来计算应计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支付系统;其次,由于合同管理不善,未根据合同完成进度及时确认营业收入及相应费用,因此,未完成合同管理制度的单位应特别注意这一调整。(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等会计调整

新的“公共机构会计系统”引入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两个主题,这是对原始系统的重大改进。财务处理方式是:购买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开户,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户;同时,根据实际支付金额,扣除“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请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帐户中扣除,并贷记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也与固定资产相似,因此不再列出更详细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看出,资产购买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费用有所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将相关支出账户完全纳入资产购买,然后根据折旧和摊销额扣除相关的资金账户,但根据税法规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不得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应根据折旧期计入费用,并按年摊销。因此,应根据税法将全部计入费用的购置成本转出。并将折旧和摊销额调整为可扣除费用总额。

3.确认应交所得税和要点

经过上述正确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收支和调整后,从扣除项目和上一年度未收回的亏损中减去营业应纳税所得额,以获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理论上是对“经营余额”帐户的余额和上年度未弥补损失的金额进行调整和调整。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情况是大多数业务单位所从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是由一组人和同一办公空间交叉经营,考虑到管理的成本效益,不符合理论核算要求,无法有效地区分与税收和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应的成本和支出无法准确扣除,并且会计科目“运营余额”中反映的金额不正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法律和法规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机构和社会组织应分别核算与获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应该分开计算,确实很难区分。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采用分摊方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发言人说:「在实践中,总开支不能有效地加以区分,当然,营运开支也不能与工资,招待费,广告费,雇员福利费等有效地区分开。费用,进而进行税收调整,通常的做法是先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调整单位的总成本,然后在将应税收入分配到总费用的比例后调整总成本获得应税收入的单位收入从项目金额中扣除成本,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总之,计算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全面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会计方法,公共机构增加了计算的难度和复杂性,但是只要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数据收集,正确划分非应税收入和营业应税收入,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并根据业务单位会计制度的特点以及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进行适当的差异调整。单位可以简化简单易解决。

企业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哪些收入可以算进去呢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额是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和可扣除的项目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和经营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直接消费和各种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亏损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另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公司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额还规定了一些扣除额,这些扣除额需要根据税收法规进行税收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扣除利息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一时期按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并予以准予扣除。

⑵扣除应税工资。条例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合理的工资。这就是说,要取消已经经营多年的内资企业的税收和工资制度,有效减轻内资企业的负担。但是,允许扣除的工资和薪金必须是“合理的”,显然不合理的工资和薪金是不可扣除的。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细则》相匹配的《工资减免管理办法》来澄清“合理性”。

⑶在员工福利费,工会基金和员工教育基金方面,实施条例继续保持以前的扣除标准(提款率分别为14%,2%和2.5%),但“总计应税工资”调整为“总工资”后,扣除额将相应增加。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增加对职工教育的投入,执行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结转额。

⑷扣除捐款。纳税人的公益金和救济金可以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扣除。最多可扣除12%。

⑸商业娱乐扣除。商务娱乐是指纳税人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社会娱乐支出。税法规定,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招待,应当由纳税人提供准确的记录或者证明文件,并应当在下列限额内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的营业额。年(营业收入的5‰,即据说税法采用“两端卡”方式。一方面,仅允许企业产生的60%的商务娱乐费用在商务娱乐费用中区分商务娱乐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均匀比率,删除商业娱乐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另一方面,最大扣除额限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这用于防止某些公司将业务娱乐性提高40%。查找餐费发票甚至虚假发票会抵消该帐户,从而导致商务娱乐费膨胀。

⑹扣除员工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在省级税务机关批准的周转率和基数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⑺扣除残疾人的安全基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纳税人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的残疾保护基金。

⑻扣除财产和运输保险费。纳税人支付的财产。在计算税收时可以扣除运输保险费。但是,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非补偿性利益,应当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⑼扣除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租用的固定资产的纳税人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但应支付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以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⑽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和商品减价准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坏账准备。提取的标准将根据财务系统暂时实施。纳税人提取的降价准备金可以在计税时扣除。

⑾扣减固定资产转移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是指转让或出售固定资产时发生的清算费用等支出。纳税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固定资产的转让。

⑿扣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坏,报废的净损失的净损失。纳税人应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损失,损坏或报废的纳税人净损失的清单和清单信息,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这里提到的净亏损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可变收益。纳税人应提供库存信息,流动资产的库存损失,损害和报废净损失的清单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在税前扣除。

⒀扣除总公司的管理费。纳税人向总公司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说明该管理费的收取范围,限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

⒁从政府债券中扣除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扣除。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流转税,可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

⒃扣除损失补偿。纳税人的年度损失可以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则可以每年继续弥补,但最高不得超过5年。

不予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⑷违法操作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⑸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赔偿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⑺超出国家允许扣除额的慈善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