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润表中的数据填写收入,成本和利润。
填写当月和累计数,并根据累计利润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额。如果
是在上个月支付的,请填写已支付的税款。
应付账款=当期应付账款,计算当期应付所得税额。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充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1.实施审计征管,今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利润公司,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称为“预付款申报表类别”)。
“实际利润金额”是: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计算的总利润+针对特定企业计算的应税收入-非应税收入和税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扣除)减少,弥补了上一年的损失。
(1)预缴时,本期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免一半税率的纳税人,首先填写“详细收入表”。减免税(附录3)”:在第2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列中,填写“预付款金额表”第9行“实际利润”×产品的15%;同时在附表3第三行“半税在“栏”中填写产品的“实际利润金额”×10%。
如果在预付期间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则停止减半减税优惠政策,并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当期累计实际利润在预付款期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以下的,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填写第2行的“合格的小利润公司”列,并填写“类别预付款表”的第9行的“实际利润”乘以5%的乘积。
(3)“减免所得税明细表(附件3)”的第2行和其他各行的总和是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以及然后填写“ A在“预付款声明表”第12行的“当期金额”列中。
二,实施审计征缴,今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金额,对小微利企业进行预缴,填写“ A类预缴申报表”。
第19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列填充了上一个纳税年度中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当前期间的金额”未填写。
第20行“本月(季度)应纳税收入”:纳税人按月预付,第20行“此期间的金额” =第19行×1/12;季度预缴税款人员,第20行“此期间的金额” =第19×1/4行。
(1)前一个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20万元(含)的,享受减半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全年的减半税优惠政策预缴。首先填写“减少和免除所得税的详细表(附表3)”:在第二行的“符合条件的小利润企业”列中,填写当月(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类别预付款表”数量“×产品的15%;同时,在附表3×10的“减半税”行3中填写“ A类预付款申报表”第20行“当月(季度)的应税收入额”%产品。
(2)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以按照全年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附表3)在报告第二行“与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的数量一致”,在第20行的“月(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x 5%的乘积中填写“ A类预付款申报表”。
(3)“ A类”中包括“所得税减免明细表(附录3)”第2行和其他行的总和后的金额。“所得税减免额”第23行的“预付款表”中的“当期金额”。
填写批准的收款方式的报税表
1.对于经批准收取且应税所得率已批准的小型获利企业,请填写“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华民国的预付款申报和年度结算结算”(类别B,2015年版)“(称为“类别B预付款声明表”)。有两种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第一种,纳税人根据总收入来评估应税收入:
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 =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
第1行“总收入”是:今年获得的各种收入的累计金额;
第2行“非应税收入”是:已计入总收入但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计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和国务院非应税收入;
第3行中的“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将其计入总利润中但免税的收入或收入。其中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持有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在当期发生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不包括居民的连续持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份少于十二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例如由非营利组织获得的,符合税收要求并已依法执行了注册程序的捐赠收入。
第二种类型,是根据成本评估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 =总成本和费用“÷((由税务机关批准的100%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12行的“总成本”是:当年应计的各种成本。
(1)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含)的纳税人,以及享受减半税政策的纳税人,《 B类预付款申报表》第17行低利润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额是第11行或第14行的“应税收入”×15%的乘积。
如果在预付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将不再享受减半税收的优惠政策,并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纳税人,享受税率减免政策的纳税人,适用“ B类预付款申报表”第17行第11行或第14行的有条件的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额是“应纳税所得额”×5%的乘积。
2.小型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所得税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应在每次申报时填写“ B类预付款申报表”。
固定税额的纳税人只需要在第21行的“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应计所得税税率”列中填写当期税务机关批准的所得税额,年终之后提交相关信息。
减税优惠管理方法的重大变化
1.享受减半税优惠政策的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应税收入上限,自2015年起调整为20万元,无论其是否经过审计或批准,只要属于合格小低利润企业可享受较低的税率,即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20万元(含)的,还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50%的优惠。小型盈利性企业(包括当年新设立的企业)可以在年中预付款和期末结算中提前享受小型盈利性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无需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
年中,根据该年的生产和经营情况,预计该企业今年将满足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条件。企业所得税按季度和数月缴纳时,可以享受小企业和赢利性企业的优惠政策。
2.填写预付款中小型获利企业的判断信息
“它是否属于一个微薄的企业”。对于收集和验证税收的纳税人,此列是每月(季度)预付款声明所必需的,并且必须在此列的“是”和“否”选项中进行检查,这与微薄的利润不符。对于条件,选择“否”。
(1)纳税人,他们收集税款并核实应税所得率
1.如果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结算和付款满足了一家小型牟利企业的条件,则在今年进行预付款时选择“是”。如果累计的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则选择“否””。
2.在今年新成立的企业中,“总资产”和“雇员”符合规定条件,请选择“是”,并且如果应计的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选择“否”。
3.如果上一年的总资产和雇员人数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且应税收入不满足小型和微利企业的要求,则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将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选择“是”并预付款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利润企业的要求,选择“否”。
4.当纳税人在第一季度缴纳所得税时,鉴于前一年的最终结算和付款尚未完成,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选择“是”或“否”:预付款是在去年第四季度。
(2)对于应纳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000的转换,请填写“否”,对于其余部分,请填写“是”。
四,年报并填写小微企业相关指标
实施核实应税收入率方法的纳税人必须在年度结算和付款声明中填写此列。合格的微薄利润公司将通过填写“员工人数,总资产”和其他字段来完成备案程序。
(1)“行业”:填写“行业”或“其他”。工业企业包括:采矿,制造,电力,天然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除行业外的其他行业都填写“其他”。纳税人可以通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 T4754-2011)及其注释,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所属行业。
(2)“雇员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节值+季节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上述相关指标应根据实际营业期确定为纳税年度。
雇员人数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人数与企业派遣的雇员人数之和。
(3)“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的纳税人,选择“是”,其他人选择“否”。
纳税人应遵守鼓励,限制和消除行业,以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特别提醒:对于受限制或禁止的行业,请选择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给纳税人,以及适用于支票收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该选项的表述截然相反。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报税表(A类,2014年版)》第107项“企业基本信息表(A000000)”中,该指标的表达方式是“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然后,从事该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本)”要求选择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实施应税收入率验证方法的纳税人在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时,应选择“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