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理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报告的说明进行填写,
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损失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这些损失。
换句话说,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所得税时,您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公司所得税通常按季度预先支付,也就是说,当三月,六月和九月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时,则可以不预先支付公司所得税。在12月准备利润表时,不必提前付款。
通常在12月,您可以大致掌握全年的盈亏,因此,在12月,您必须使总利润为正,即一点点利润,预先支付一点所得税, 待解决然后增加它并弥补它。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税款的麻烦。
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