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您房地产公司如何通过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很好地进行税收筹划,并为房地产公司将来对税收安全做出控制。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预先控制企业税收风险,安全增值。
【分析】
选项1:自建并自售
嘉业公司将该项目用作直接销售的商品房。根据税收规定,按照销售房地产税项征税,其中涉及土地增值税。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2381×(7%+ 3%+ 2%)= 2.86亿元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9269×30%= 2780万元
解决方案2 :(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房地产公司转让地块的损益如下:
销项税:9524×5%= 476万元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476×(7%+ 3%+ 2%)= 570,000元
扣除额= 7280×(1 + 10%)+ 57 = 8065万元
附加值= 9524-8065 = 1459万元
增值率= 1459/8065 = 18%
土地增值税= 1459×30%= 438万元
净收入:9524-7280-57-5-438 = 1,740万
(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建设服务的收益和损失如下:)
代办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1071×(7%+ 3%+ 2%)= 129万元
(房地产公司的两项业务的总净收入如下:)
【结论】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方案2的净收入较方案1的净利润多296万元。因此,第二代计划更好。
物业税计算方法
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如何征收和计算财产税。房地产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税和征税。
其中,计算从价税的依据是:
1.一次扣除财产原始价值的10%-30%后的残值;
2.不论核算,财产的原始价值应包括土地价格,包括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价格,土地开发成本等。
3.在扣除10%-30%的独立地下建筑物之前,确定房产的原始价值;
(1)如果地下建筑物用于工业用途,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应为房屋原始价格的50%-60%;
(2)如果地下建筑物用于商业和其他目的,则房屋原始价值的70%-80%为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
4.具体扣除比例为10%-3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原始价值扣除的比例)* 1.2%
对租金征收的税基:
1,租金收入
2.如果使用劳务或其他形式来抵消租金收入,则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
3.对于个人租赁住房,应按4%的税率征收物业税;
4.租赁的地下建筑物应按照有关租赁的地下建筑物的有关规定征税。
房地产税的税收筹划分析
首先从计划的税率开始。
由于从价税和征税税率不一致,因此,由于税率的差异,税收筹划空间为:
(原始房价+土地)*(1-原始值扣除率)* 1.2%=租金收入* 12%
也就是说,从价和征费的临界点是(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率)=租金收入* 10倍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始值扣除率)>租金收入的10倍时,租赁所支付的房地产税较少;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率)<10倍于租金收入时,自用所缴纳的财产税较少。
这样,我们就可以将财产租赁给关联公司,使其有资格从租赁中征税,并增加收入。
方生声学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全面,综合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房地产项目设立阶段进行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
1选择合适的构建方法
大多数房地产经营公司倾向于自行建造和出售房地产。这种计划方式的空间较小。如果使用代理构建或联合构建,则您有更多的规划空间。
(1)代理房地产经纪人。这种方法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建筑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尽管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从未发生过任何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他们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这是营业税的范围,而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但前提是可以在开发之初就确定最终用户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从而避免为销售支付土地增值税开发之后。
(2)合作建立方法。根据《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的通知(一)》,“合作房屋”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共同合作建房的行为。建设完成后,将按比例分配房屋自用,并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后,将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土地被用作建造房屋的股份,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被用作股份。参与接受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双赢。
2多种房地产的开发
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时,可以单独会计或合并会计。两种方式缴纳的税款不同,为企业选择会计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一般而言,合并会计的税收利益较大,但在某些情况下,单独会计会更有利。具体计算方法: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
示例1长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了两个位于市区的房地产。第一个房地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根据税法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第二个房地产以15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元,根据税法扣除额为1000万元。如果公司选择单独核算,则第一个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 = 150%,则应缴纳土地税600 x 50%-400×15%= 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额外的1000×5.5%=55万元;第二个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 = 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500 x 30%= 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率1500×5.5%= 83.55(万元)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不计其他税)为1000 + 1500-400-1000-240-55-150-83.55 = 57145万元。如果合并核算,两个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为2500万元,按照税法,可抵扣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1400 = 78.5%。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 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额2500×5.5%= 137.5万元。不计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 = 829.25万元。税收筹划减轻了税收负担892.5-571.45 = 32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