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您收到了17%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200-100)/1.17*0.17=14.53,输出项目29.06,输入项目(即您引用的物料发票)可以抵消为14.53,实际实际付款为14.53
附加税14.53 * 0.12 = 1.74
所得税(200 / 1.17-100 / 1.17-1.74)* 0.25 = 20.93
增值税:增值税计算的依据是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收调整,以计算zd税基
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包括各种工资,补贴,加班费,奖金)
印花税:在合同金额以内
城市建设税,附加费,地方附加费:已缴税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水利建设基金的能力:按上一年总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十分之一的六分之一向水利基金捐款。
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含税*税率)
免税销售=含税销售收入/ 1 +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所得税是通过审计收集的,并且收集是经过批准的-批准的收集是给定的收入率,如果您的收入是7%,则您的应税收入是免税收入* 7%含税收入* 7%=应税收入不超过30,000。应付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18%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支付的27%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0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付33%
通常是这种情况。
1.应在整个过程中缴纳附加税(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河流管理费率为1%,以增值税销项税为计税依据,以上税率是上海市一般纳税人企业的附加费(税率,具体的附加税率是根据各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税率计算的)
2.增值税销项税=(7500 / 1.17)* 0.17 = 1089.74元
增值税进项税=(4600 / 1.17)* 0.17 +(1300 / 1.17)* 0.17 = 857.27元
注意:手续费必须是增值税发票,否则无法扣除
应付增值税= 1089.74-857.27 = 232.47元
3.原材料采购成本= 7500 / 1.17 = 3931.62元
外部处理费用= 1300 / 1.17 = 1111.11元(处理费以增值税发票为准,否则为1300元)
附加税费= 1089.74 * 11%= 119.87元
自我处理成本= A + B
公司利润= 3931.62-1111.11-119.87-A-B
4.公司应付所得税=公司利润*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