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和一些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实行试点改革,以改变增值税(以下简称“营地改革”)。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上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法证咨询服务,广播和电视服务。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11%的运输服务。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劳务,税率为零。
5。回收率为3%。
因此,如果您公司所在的地区已经在营地中进行了更改,则您可以选择不以3%的比率将一般纳税人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没有可扣减资源。
1.纳税人可以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
2分期获得劳动报酬。延迟或提前,月薪收入将大致变平
3。可以尽可能安排薪水支付。在上一个扣减
4以下。改善员工福利并减少名义收入:例如,为员工提供餐,员工宿舍,班车等,并使用非金钱支付来增加员工的公共福利支出
5。公积金是根据工资基数支付的
6。年终奖赏合理的避税方法:纳税人获得的季度和年度奖金可以分配到几个月,并作为月薪收入
7支付。发票报销:(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进餐费),根据实际报销
,附有实际,合法和有效的发票8。将捐款用于避免税前扣除税
9。选择避税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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