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150 * 25%= 37.5万元
第二季度180 * 25%= 450,000元
第三季度200 * 25%= 50万元
第四季度100 * 25%= 250,000元
预付了157.5万元
800 * 25%-157.5 = 425,000元
企业所得税包括当期和递延所得税
基于会计利润+当期所得税调整增加额-当期所得税调整减少额+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期税收调整的增加,例如税收行政罚款。财务费用,税法未确认
当前税收调整减少,无形资产研究费减免50%
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资产帐簿少于税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例如:资产账簿大于税收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额
(1)税收抵免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地点,并获取已在国外为因在中国境外发生但实际上与该机构或地点有联系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的所得税额。
(2)信用方式-限制信用
信用额度是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最高税收信用额度;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可以在未来五年内以年度信用额度入账当年免税额后的余额予以抵销。
信用额度计算公式:
=海外收入×中国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25%或20%,15%)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亏损。
应付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法定税率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⑷违法操作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⑸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事故中有偿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⑺超过国家扣除额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