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求所得税申报表必须与增值税收入一致。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是由客观原因引起的。怎么能保持一致?答案可能不一致。
通常,它是相同的。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产生了非增值税应税收入。
在增值税改革之前,主要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营业税应税项目。增值税改革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数量很少,但仍然有一些。例如,政府的财政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没有反映在收入中,而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当然,政府补贴的一部分是非应税收入(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因此我将不赘述。
是。
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在商品销售期间单独收取,不计入会计利润。它不会影响会计期间的会计利润,因此无需将增值税添加到收入中。但是,这也表明增值税是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征税基础。在企业所得税的最终清算中,将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增值税的计算必须准确,以免发生差错。
批准的收款用于核实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并且不包括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以外的意外收入。企业取得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和资产出让收入)后,在扣除与取得的收入相应的成本后,按照企业的正常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当一并计算和支付。所得税。备案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按照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减去与该所得对应的成本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转换总收入或成本费用,并填写申报表的相应列;为实行定额征收方式,应将其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年底,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是否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收入一致?答案可能不一致,这是由以下两个因素引起的:
一项和两项收入中所含项目的内容有所不同:首先让我们了解在公司所得税表中构成营业收入的原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1包含以下各项:
总销售(业务)收入:
(1)货物销售; (二)提供劳务; (三)资产使用权转让; (4)施工合同; (五)材料销售收入; (五)购销手续费收入; (七)包裹租金收入; (8)其他。
的第二笔交易:
(1)非货币交易被视为销售收入; (2)商品,财产和劳务被视为销售收入。
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商品并提供增值税服务,则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确认的收入一致,同时与资产使用的转移一致权利和其他业务发生同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业务收入大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商品销售和应税劳务的提供。这意味着,当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和营业税应税收入时,两个报表必须不一致。
其次,对于相同的销售目标,两者的收入不同,从而导致差异。
对于仅拥有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两个收入表中的情况也将有所不同(仅以商品销售为例)。这是因为当确认收入时,公司所得税的法规和会计基本相同,并且更加关注商品风险转移和商品管理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和实施条例,销售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