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该单位,就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并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您因违反法律而被罚款。这个国家怎么了,你怎么能一起罚款这个国家的钱(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按照经济合同规定予以扣除。
的原因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清单”中填写了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的说明。第19行:第1列“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在当期损益中没收的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的会计计算,不包括根据经济合同规定的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
3.根据上述文件,企业应对罚款产生的业务和罚款进行详细的判断,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政罚款,主要基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大的合法性和强制性,例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此类罚款不可抵扣,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4.另一种是主要基于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的经营罚款,以惩罚公司业务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例如违约金,银行罚息和诉讼费。这样的罚款是可扣除的,不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5.也就是说,该合同的违约金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作者去一家酒厂进行了纳税检查,发现该酒厂在三年前的2004年应付帐款中使用了一些白酒来抵消部分钱款。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因此,根据税法,对酿酒厂少付的企业所得税被视为逃税。工厂的会计师对此不太了解,并认为根据《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重组产生的收入规定,债务人应“确认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金额之间的差额”。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由于“资本公积”不是利润,因此不应缴纳所得税。如果对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征收企业所得税,则不利于鼓励企业债务重组。那么,未付款的应付款真的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第7条第7款规定,“因债权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应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并计入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看出,所得税执行规则明确规定,不支付的应付款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付账款是指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用于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款项。可以看出,应付账款是由于赊购原材料所致。原材料的购置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购买成本必定会随着生产的使用而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产生了应付账款,这意味着原购买成本将减少,相应应税收入的增加也将受到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债权人将因放弃债权而不可避免地形成重组损失。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税费与收到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结合。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并冲抵应纳税所得额。 “债权人应放弃债权,少缴公司所得税。因此,从债务人和债务人整体重组的角度来看,由于将应税收入纳入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中,公司所得税没有增加。
此外,《所得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应遵循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额。 “因此,尽管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不需要支付的应付款项不包括在利润总额中,而是包括在资本公积中,但是根据税法,它们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