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纳税额少于100,000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缴纳半所得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率现在分为两个主要级别:在
中,如果应付收入额少于300,000,则按20%计算所得税。第一个
文件表示应付款收入少于100,000,并且应纳税额为10%。
关于针对小型微企业的优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34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市,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中提及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
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57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人民币(含3万元,下同),按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具有季度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以将企业所得税减半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可以按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20%(以下简称税率减免政策)和财税[2014] 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作为减税政策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