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百分比法可以扣除税前的员工教育培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教育支出中不超过部分的,可以抵扣。工资总额的2.5%;,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会议费和董事会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具有合法性,可以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优惠券不得在税前扣除。
旅行费用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旅行人员的姓名,位置,时间,任务,付款凭证等。
会议费用证明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内容,目的,费用标准,付款凭证等。
扩展配置文件:
培训费用如下:
1.老师费用是指聘请老师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讲师的演讲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城际交通费。
2.住宿费是指在培训参与者和员工期间租用房间的费用。
3.膳食费用是指受训人员和员工在培训期间产生的膳食费用。
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的租金。
5.培训材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需的材料和办公用品。
6.运输费用是指为培训以及与培训有关的检查和研究所需人员的运输而产生的运输费用。
7.其他支出是指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例如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化和体育活动费以及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