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完成后,必须根据自负盈余(利润总额)计算并支付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如果是小型或微型企业,也应将减免税转为营业外收入,这应反映在所得税中部分。
只要您的单位不欠2013年第四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已经缴纳了所得税,已提交报告。
由于您在2013年仍然有“所得税结算和付款”功能,因此您可以在那时进行补充提款!
1.如标题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它属于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
2.然后,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会核实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税率,计算税基,并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3.请验证。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法:有两种
一类是审计的集合:按年度计算,按季度预付,在年底结算。年终结算和付款应在年终后的5个月内进行。
您必须产生以下产生的条目:
提款: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付款:借入: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您未产生,则必须补交2009年公司所得税,因为您没有2009年第四季度和全年的所得税,即结转时今年的利润,你已经将已包含的所得税费用转移到利润分配中,因此您必须首先从利润分配中构成所得税条目,如下所示: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付款时:
借款:应付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今年第一和第二季度(2010)的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