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浙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提问时间:2020-04-2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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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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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什么时候进行?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次年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例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的结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2017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年度企业所得税结算必须在次年的1-1至5-31之前完成。今年的2016年和解也不例外。实际上,地方税收需要纳税人提前完成,请在具体截止日期前咨询主管税务局。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申报了,汇算清缴时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是什么时间报

结算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按照税法,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度或季刊预缴所得税金额,确定当年应交或应退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与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并结算年度企业所得税法。

结算和付款时间:纳税年度结束后(下一年的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的5个月内。例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缴纳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内资企业在清算和缴纳期间缴纳所得税。纳税人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会计报表和预付所得税申报表;年底后45天内,提交会计最终报告和最终会计报告所得税申报表必须在年底后五个月内支付。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或者在次年抵扣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