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不少于4年。您公司的所有折旧年限均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期限。税法中的折旧金额与会计折旧金额相同,因此无需进行调整。
1.第4栏“资产税的依据”: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计算折旧和摊销的资产的原始值(或历史成本副本)的金额。-------通常,它是根据资产的原始值填写的。
2.税基折旧: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1)房屋和建筑物20年; (100)飞行器,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十年; (3)生产经营与家电,工具,家具等有关的活动,为期五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方式,为期四年; (5)电子设备,保修3年。以上是按税额计提的折旧年限。如果您的会计没有按照上述期间折旧,请根据差异进行调整。
3.示例:如果电子设备税法规定3年,而您折旧2年,那么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提到的折旧更多,因此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果根据会计制度确定的五年不短于税法规定的年份,则无需进行税收调整。
这个问题太模糊了,无法回答。我只能做以下假设:
例如,如果您的公司拥有计算机,则价格为9000元,没有残值,并且在3年内摊销
一年的折旧= 9000/3 = 3000
并且税法规定计算机的折旧期限为5年,然后在允许税收之前扣除折旧
= 9000/5 = 1800
第一年的纳税增加额3000-1800 = 1200
第二年的纳税增加了1200
第三年的缴税额增加了1200
第四年减税1800
第五年减税1800
帐户处理:
产生折旧时:
借款:销售费用-折旧费3000
贷款:累计折旧3000
第一年的税收增加:1200
在第一年增加了公司所得税1200 * 25%= 300
借款:所得税费用300
贷款:递延所得税负债300
因为折旧项目相同,所以我不再重复
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所得税费用条目是相同的,我不再重复
第三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300 + 300 + 300 = 900
在第四年,将公司所得税减少1800 * 25%= 450
借款:所得税费用-450
贷款:递延所得税负债-450
第五年的条目是相同的
第五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50-450 + 900 = 0
个刚刚处理过的帐户
但是,在实际业务中,当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被转回时,需要提供审计报告,且转移期限不得超过5年,并且还涉及所得税的变更费率。比较麻烦,但是帐户处理的基础是一样的,程序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