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该单位,就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并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有必要区分是诉讼还是赔偿。如果是诉讼费,则计入管理费。如果是补偿,则是营业外支出。此外,绝对不需要在结算和付款结算中进行调整。可以在税前扣除民事赔偿金,看不到税前扣除的规定。
如果必须参考它,可以参考IRS网站上一个问题的答案:
是否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发票的赔偿金?
问题:法院裁定该企业支付了赔偿金,但无法获得发票。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这笔费用吗?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与收入有关的合理和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和其他费用。补偿金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因此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以依靠法院的判决文件和收款人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证据。
原因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清单”中填写了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的说明。第19行:第1列“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在当期损益中没收的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的会计计算,不包括根据经济合同规定的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
3.根据上述文件,企业应对罚款产生的业务和罚款进行详细的判断,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政罚款,主要基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大的合法性和强制性,例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此类罚款不可抵扣,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4.另一种是主要基于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的经营罚款,以惩罚公司业务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例如违约金,银行罚息和诉讼费。这样的罚款是可扣除的,不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5.也就是说,该合同的违约金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