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持股超过一年时,智道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内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股息收益)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持有期间少于一年的,应当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于外资企业,将投资收益汇出海外时应预扣10%的预扣企业所得税。
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公司股权投资收益。根本原因是,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在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后分配,以避免双重征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百易采用权益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不缴纳所得税。
通过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无需缴纳所得税,该税项必须在权益的实际交易后缴纳。
《企业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和保证业务指南》(中协锡发[2011] 108号)第7条第18条规定:在这些差异中,除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益外,其他持有收益的差异在“收入调整项目-其他”项目中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26条第2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权益投资收入是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