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4] 089第2条第二点:
(2)以下非工资和薪金性质的补贴和津贴,或非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收入不征税:
1.唯一的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副食品的补助金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
不包括在工资中的差额补贴不包括在个人税中。
当前的所得税法规明确规定,工资和薪金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收入。
在正常情况下,不包含在个人收入中的实际差旅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根据商务旅行的次数,距离等提供的现金补贴,超出当地财务部门标准的任何部分都应纳入当月的工资和所得税中。本标准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制定和发布。
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员工出差旅行的差旅津贴(包括城市交通津贴,食品津贴和交通津贴),根据国家税收[1994] 089根据该文件第二条第二款,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的公司有外国人,则外国人可免税外国人获得的相关商务旅行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人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补贴实施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和分散部分税款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的行政许可《关于项目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外国人以合理的标准取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提供差旅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公司安排商务旅行的有关计划,以及符合规定标准的免税。
答: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与获得的收入有关的实际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可以计算为当期损益。应纳税所得额当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支出,是指与所得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是合理的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要,正常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您的企业产生的旅行津贴可根据上述规定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但要注意,企业应在内部商务旅行的要求,并应为商务人员提供相关的基础支持,例如商务原因和位置2.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2,关于工资,税金的税收问题。薪金收入1.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的工资,补贴,津贴或收入不征税:1.单子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包括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基本工资总额副食品补贴; 3.育儿补贴; 4.差旅费补贴,伙食津贴现行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 313号)。范围包括城际交通,住宿,食品津贴和公共杂项费用。第四条城市间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报销,食品补助费和公共杂项支出应按固定额支付。在某些地方税务局,显然有必要参考当地商务旅行标准。标准范围内的收入不包括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但是您的公司需要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