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所得税财政分享比例-浙江省企业所得税补贴政策的通知

提问时间:2020-04-29 05:12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9 05:12
最佳答案

浙地税发118号是否有效

浙地税发〔2001〕118号浙江省地税局关于个人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仍然有效,该条款没有任何修改或失效。

企业所得税中央,地方分享比例是60%和40%,是哪个文件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

(2)股份比例。2002年,所得税收入的50%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占50%; 2003年,所得税收入的60%由中央政府共享,而40%由地方政府共享;

自2003年实施公司所得税分摊以来,中央政府分摊了60%,地方政府分摊了40%,但尚未发布任何更改。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由国家,省,部级以上机构认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但是,在某些地方,实施政策总是被打折,并规定必须在开发区中注册。因此,本地IRS可以为您提供权威的答案。无论如何,您必须去国家税务登记处享受优惠待遇。。

政府给的财政补贴要交企业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