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记为费用。
将税分成12个月是最划算的。
财政收入是国家直接控制的财政资源,主要包括税收和其他收入。 1994年,中国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制度,按税收类型分为中央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中央收入包括: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的100%;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增值税的25%,营业税(不包括银行总行,铁路,保险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中央银行,铁路,保险公司集中支付),资源税(不包括离岸石油资源税),财产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业和畜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收入和基金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收入是城市的财政收入。需要指出的是,1994年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体制下在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和范围上都有一定的差异。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的所得税收入分配方法开始生效。改革后,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心占50%,地方税收占50%。因此,这些年来的数据并不完全可比。
总预算收入是指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某种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即以前在会计中所指的“预算收入”体制改革。
基金预算收入是根据法规计算的,转入或通过当年的财务安排,由政府管理,并有指定的政府资助预算收入。一般预算财政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计划分配和使用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