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税种,是指由企业,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其附件。
1)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进行评分。外商投资企业无需缴纳额外税款,而内资企业则需缴纳额外税款。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要加收附加税。附件税是“城市建设税,防洪费和教育附加费,分别按增值税的7%,3%和1%计算”。
3)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之差,销项税额为17%。小型企业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城镇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是通过营业税和即时附加科目收取的,即在产生这些附加费时:营业税和即时附加费应缴纳的税款-应付城市建设税-应付教育费,因此获利总额基于收入减去营业税和其他科目。无需扣除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反映在公司利润中。进一步扣除后,净利润=利润所得税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