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果不能抵扣增值税,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为成本费用。
由于增值税是超价的,因此不影响企业的损益,与企业的利润无关,因此没有税前扣除的问题。
增值税是一种价格过高的税,损益计算中不包括增值税,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不能扣减进项税,也不能计算销项税。
不可以,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反映在损益表中。因此,它与公司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支付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与利润有关,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到的收入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费用,支出,税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亏损和其他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企业除所得税和可抵扣增值税以外的税款和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