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实施的所得税法统一了25%的税率,小型微利公司可免征5%。一般而言,所得税仍按25%的税率预缴,并将在年底前按20%的税率执行。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合格的小规模盈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20%。
征收公司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审计征收,另一种是经批准的征收;
1.对于税收,(1)应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适用的税率计算和支付
应税收入=收入成本(费用)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额调整
(2)每月(每季度)预付款时:
应付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2.如果批准收取,则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批准征收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账簿未必依法设立; (2)应建立但不建立的账簿; (三)擅自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4)帐单或费用信息混乱,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不完整,很难检查帐户; (五)有纳税义务的,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税收; (6)纳税人申报的征税依据明显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1)在中国设立机构和站点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
(2)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地方,或希望或设立,但所取得的收入与该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应按20%的税率纳税应用; (3)状态需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5%的税率
视图。
不要看这些规定。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
(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记录
第1章概述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3章应纳税额
第4章税收优惠
第5章从源头预扣
第6章特别税项调整
第七章馆藏管理
第8章附则
第一章
一般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法律。
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第2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中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建立的企业,或者根据外国(地区)法律建立的企业,但实际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
第4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应以20%的适用税率获得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