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中说明的金额,填写应付给员工补偿金的贷方金额
2.根据“会计金额”第1栏“员工薪金支出明细和税收调整明细”单位的相关会计科目,按照纳税人的记录填写纳税人记录的金额。这里的金额是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的金额;
3.在“员工薪酬和税款明细表”第2栏中的“实际金额”中填写纳税人的相关会计科目的实际金额;
4.在“员工工资支出和纳税调整明细”第3栏的“税收减免率”中填写指定项目中指定的税收减免率,其中:雇员的税收减免率教育费用应从申报系统中扣除菜单选择,其他项目的扣减率如下图所示;
5.“员工薪金费用和税收调整明细表”,第4栏,第5行,“以前年度的累计结转扣除额”,填写第5行,“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员工教育费用”可以扣除的结转的员工教育支出余额将在第4行中自动生成;
6.在“雇员补偿费用和税款明细表”第5列中的“税额”中,该列应特别注意三个词“较小的值”,“税额”为仅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规定采取生成量的最小值;
7.在“员工补偿费用和税款明细”的第6列中的“税收调整额”中,填写此表第1列中的余额减去第5列中的余额;
8,“雇员补偿费用和税收调整明细表”,第7栏第5行“结转后的累计年度扣除额”,填写本第5行的第5行“根据税法扣除的雇员教育费用”表根据第5行的金额自动生成第1列加上第4列减去第5列的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标准》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已定义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基金和员工教育基金,非货币性福利,解雇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通过会计员工薪酬概念。税法强调扣除企业合理的工资和工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扣除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合理的工资和工资范围如下。
(1)合理的薪金是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根据行业和地区标准制定的更加标准化的员工薪金和工资制度法规年实际支付给在企业工作或雇用的雇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工资增加,加班工资以及与雇员的就业或就业有关的工资其他费用。
(2)安排企业工资薪金的目的不是为了减少或逃税;对于已付的实际工资,他们已经履行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税法规定,工资总额不包括公司的员工福利,员工教育费用,工会经费以及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业保险。伤害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允许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例如费用,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应注意税法意义上区分工资,薪水和雇员福利的含义。根据国税函[2009] 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三项:第一,尚未履行单独社会职能的企业,有由福利部门承担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成本;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浴室,美发室,医疗所,托儿所,疗养院和其他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和维护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工费用等。二是发放给职工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各种补助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外出医疗费用,职工的医疗费用等。没有建立医疗统筹企业的雇员以及支持直系亲属的雇员。医疗补助,取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助,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这部分员工福利很可能会与工资和薪水混淆。应该注意的是,此处列出了员工福利。例如,关于企业为员工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政策问题的函(齐函函[2009] (33)规定,2008年1月1日在此日期(含)之后,企业应为员工报销的私家车燃油费应从员工福利费中扣除作为员工交通补贴,在2008年1月1日(不含)之前,应为该员工的总工资。企业和机构,税前按照应税工资或工作效率挂钩工资扣除。第三是其他法规规定的其他员工福利支出,包括丧葬补贴,养老金,安置费,家庭旅行费用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资,需要进行税收调整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可以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工资支出。也就是说,在所得税的结算中,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或支付金额,以及2008年以前的限额扣除规定,扣除工资和薪金支出范围中应包含的上述金额。被取消。提取额大于发行额的部分,不予扣除,增加收入。
(2)额外扣除工资和薪金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优先发展指导原则(2007)》规定,该项目的研发活动,实际在职人员直接参与。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研发活动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70号)第1条第1条根据实际扣除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额可以加到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100%中。
此表格适用于已为员工补偿进行税收调整的纳税人。纳税人按照《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扣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政部关于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财税[2009] 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技术先进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服务企业”(财税[2010] 65号),“财政部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和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纳税人雇员补偿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和纳税调整情况。
1.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第1行“ I.工资和薪金支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在成本会计中计算的纳税人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金额;第4栏“税收“金额”填写根据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中的“调整后的纳税金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2.第2行“包括:股权激励”:第1栏“帐户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制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计入成本中;第4栏”“税额”是指填写该行权时根据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3.第3行“ II。员工福利费用”: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会计费用中包含的员工福利费用金额;第2栏“减税率”“报告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4%);第4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法扣除的税额,根据第1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的14%填写小数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4.第4行“ 3.员工教育支出”:根据第5行或第5 + 6行的总和填写报告。
5.第5行“其中:根据税收按比例扣除的雇员教育费用”:适用于根据税法按比例扣除雇员教育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对费用中所含金额的会计计算,其中不包括可以在第6行中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第3栏“以前年度的累计扣除额”填入了以前年度累计的扣除额所允许的员工教育支出的余额;第4栏“税额”报告了根据税法第1行所允许的税前扣除额第四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扣减率与本行第一+三栏之和的最小值;第5栏“税收调整额”是第1-4栏的余额;第6栏列“结转后的累计扣除额”是列1 + 3-4中的金额。
6.第6行“包括:根据税收法规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适用于被允许根据税法扣除所有税前员工培训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费用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并允许根据税法全额扣除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00%);第4栏“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7.第7行“第四,工会支出”: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充在纳税人对工会支出成本的会计计算中;第二栏“税收规定扣除率”填写税法规定的扣除率(2%);第4列“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根据第一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2%在第1栏中填写较小的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8.第8行“五。各种基本社会保险金”: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在会计中计算出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险金;第4栏“税额”是指根据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缴款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9.第9行“ VI。住房公积金”:第1栏“帐户金额”是纳税人核算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第4栏“税额”是根据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额住房公积金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10.第10行“ VII。补充养老保险”: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的会计补充养老保险金额;在允许税收之前,第4栏“税额”填写了税法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按照本行第一行第一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一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中的“税收调整额”为1其余4列。
11.第11行“八项补充医疗保险”:第一列“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会计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税前第四栏“税额”填写税法扣除额应按照本行“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第1栏第4栏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1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税收调整额”应为第1-4栏的余额。
12.第12行“九,其他”:填写其他员工薪酬支出,税法规定和税额调整额的会计处理。
13.第13行“总计”:填写第1 + 3 + 4 + 7 + 8 + 9 + 10 + 11 + 12行的金额。
其次,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第4行=第5行或第5 + 6行。
2.第13行=第1 + 3 + 4 + 7 + 8 + 9 + 10 + 11 + 12行。
3.第5列= 1-4列。
4.第6栏=第1栏+ 3-4。
(2)表之间的关系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和其他声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