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裕丰汽车厂直接投资购车,裕丰汽车厂应为此业务缴纳的消费税= 23×30×5%= 34.5(万元)。
裕丰汽车厂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它向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云南出租车公司向玉峰汽车厂购买汽车。30辆车,价值20万元。与以前的计划相比,裕丰汽车厂和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的裕丰汽车厂的车辆数量相同,投资额相同,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范围内。是附属公司,税务机关也不会确定价格较低,也不调整应税价格。此时,裕丰汽车厂应缴的消费税额为20×30×5%= 30(万元)。
可达到税收筹划效果,可节税4.5万元。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从事经济活动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企业的双方不以市场公平价格为准。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此定价方法的产品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征税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税率不同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将高税率企业的部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企业,最终减少了两家公司的总纳税额。
分担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试图从帐目中找到余额,以便在将费用分配到成本中时尽可能地分配费用,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税收。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通常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条通用规则:无论使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将成本尽快分配到成本中,则成本越大尽早分配成本,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最能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费用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免税收:
这个原则是使用某些筹款技术使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收负担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主要途径有三种:
1.累积:
2.借款(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累积红利是企业的税后利润,发行股票所应支付的股利也用作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他们都不能扣除当期应交所得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一种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在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以供使用。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以及避免设备陈旧和设备陈旧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以实现避税。
消费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征税:
(1)使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避税
(2)首先通过销售避免税收,然后通过股票购买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交换生产材料和消费材料,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以与纳税人类似的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准。计税依据。实际上,当纳税人使用应税消费品交换商品或投资股份时,通常根据双方约定或评估的价格确定,协商价格通常为平均市场价格。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计税,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置换和债务清算),就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关联企业中,在零售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但不违反公平交易销售价)卖给其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您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付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而不支付消费税,因此可以减轻集团的总体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产品合理避税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的产品来代表他们进行处理。税收仅根据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算。如果工业公司生产相同的产品,则其税负将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使用各种方法以卖给对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经常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将其视为产品销售,而是会单独向购买者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还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记为正常产品销售收入,也不缴纳消费税。
(5)使用不同税率的合理避税
由于根据不同产品的设计,消费税是不同的税率,因此税率的等级更高。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属于其内部工厂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之间会相互买卖商品,以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都是合理的。避免税收。也就是说,当采用税率的分支机构将其产品出售给采用低税率的分支机构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会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低的企业具有相同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获得了低成本的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对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等苦”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情况,例如将一些支出用于利润更高的公司。
(6)使用不同的完整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任务。在实际计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巧妙地安排其未来的税收事项,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项计划上寻求突破,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实现最大的税收优惠。
相反,纳税人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减轻税收负担。
使用税率截止点来节省税金的关键是遵守使企业的整体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换句话说,在制定税收计划时,我们不应过分强调某个环节的收入增长,而应忽略其他支出的增加或由于实施该计划而导致的收入减少,这将减少纳税人的绝对收入。
1.使用最大化企业整体利润的原则
以下是卷烟消费税起征点的示例:
中国税法规定:对于A类卷烟,如果每根标准条(200条)的标准转让价格超过70元(包括70元,不包括增值税),则按比例税率计算56%;对于B级卷烟,即如果每个标准物品(200个)的标准转让价格低于70元(不含增值税),则比例税率为36%。
示例:(1)卷烟厂的标准卷烟的标准转让价格为68元,现在以8500元的价格出售标准盒装。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忽略了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企业此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50 + 68×250×36%= 6270(元)
企业税后利润:(68×250-8500-6270)×(1-25%)= 1672.5(元)
(2)如果供应超过需求,制造商决定将每支标准卷烟的价格提高到76元。其他所有内容均保持不变。
在此示例中,在标准卷烟的价格从68元提高到76元之后,表面上,销售收入增加了2,000元(76×250-68×250 = 2000),但是由于价格超过临界点(70元)后,计算消费税时的税率也随着税基的增加而提高,使卷烟的整体税后利润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因此达到负值。当然,我所举的例子有些极端,但它可以充分表明减税点对企业成本效益的重要性。
2.使用税收起征点,并建立独立于企业的销售组织
继续以香烟为例。如果卷烟厂的卷烟市场价格直接为每标准条70元,并且没有独立于企业的销售代理,则销售一盒标准卷烟应缴的消费税为150 + 70×250×56%= 9950(元);如果企业设立了独立的销售部门,则按每标准件68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企业依法成立的独立销售组织(目前一般是设立销售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标准盒香烟的价格为150 + 68×250×36%= 6270(元)。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应付消费税前后的差额为9950-6270 = 3680(元)。当然,如上所述,企业出售给独立会计机构的价格应指出售给其他企业的平均价格。如果明显降低,则税务机关将进行相应的调整。该方法实际上执行两种叠加方法以节省税金。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知道,当价格和税率同时变化时,税负在临界点附近变化,税负的增加将大于税负的增加。基础。当然,只有在价格和税率同时变化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价格变动后税率没有变化,则无需考虑征税门槛的问题。
除了香烟税项外,使用税率削减点进行的减税也可以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和啤酒的三种税项。
(4)同时经营具有不同税率的各种应税消费品时的税收筹划
中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经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量。较高的适用税率不用于计算销售和销售数量。此外,除对粮食,酒类征收20%的比例税外,还征收0.5元/斤的固定税。因此,销售较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和包装消费品时,不仅要征收20%的高税率的从价税,还要按每斤0.5元的固定税率征收特殊税。 。香烟与酒类似。
因此,最好是企业独立核算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减轻税收负担。对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销量然后对销量产生更大影响的包装销售方式,即包装消费品的收益远大于增加的消费税和其他成本,可以打包出售。否则,可以采用一种灵活的方法,即先销售然后包装,首先根据品种将一组消费品单独出售给零售商,单独开具发票,然后将消费品重新包装为一组。在帐户处理链接中,将分别计算不同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减少应税消费品的总体税负,或出售与整套产品相同或相似税率的消费品。
(5)此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税收筹划
如今,随着市场产品日趋饱和,许多制造商和商人都采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手段,以维持其产品的市场份额。尤其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公司通常会产生出色的结果以吸引消费者。折扣率。
折扣销售实质上是卖方在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时给予买方的价格折扣。它们是仅限于商品价格的商业折扣。这种方法通常是相对短期的,具有特殊条件和暂时性。如批量折扣,一次性清关折扣等。由于折扣交易是在交易建立并实际付款之前扣除的,因此对相应的应收款和营业收入没有影响,会计记录仅在扣除商业折扣后以商业定价净额处理。另外,税法还规定,公司采用折价销售方式时,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金额和折价金额,则可以根据折价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折扣金额是单独开具发票的,则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无论如何处理,您都无法从销售中查看折扣,因此您将支付额外的消费税。
实物折扣是一种商业折扣。上述税法关于折扣销售的规定是从价格折扣的角度考虑的,不包括实物折扣。实行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实质上是免费赠予他人的行为,其消费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算。
可以看出,如果将实际折扣转换为价格折扣,则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说,当出售商品并开具发票时,实际提供给买方的商品数量就可以填补且实物商品在同一张发票上发行。折扣数量为折扣数量。以这种方式处理后,可以在计算税额时从销售额中扣除部分实物折扣,而无需计算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