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具地方税,已缴纳营业税,没有增值税。但是,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应包括应纳税所得额并应缴纳公司所得税。
由于来自营业税项目的收入,增值税收入少于应纳税所得额是正常的。那么去年底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收入金额是不一样的,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不知道报告中的哪个数字代表所得税收入---这是您要询问税务部门的信息。如果有要求,请告诉我们,让我们为您分析。
增值税是对增值税的征税,最终的承担者是消费者。他是营业税。税基是营业收入,是额外价格税,这意味着收入不包括税。
一般纳税人按免税收入的17%纳税,也就是说,如果您有东西要卖给100元,那么您将收到117元,其中17元是您应支付的增值税。由买家收取,您购买的商品也包含税,您可以扣除。由于无法扣除其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和加工征收率为6%,商业征收率为4%。
所得税是一种收入税。如果有收入,则缴税,但没有收入则不缴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的税收利润与企业的会计利润不同。所谓税收应税收入,通常是根据公司总利润的调整因素形成的(例如:公司的通讯娱乐费可以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列出(也可以是在计算总利润时反映为费用),但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能以60%的税率扣除,这有所不同,需要进行调整。换句话说,如果公司的总利润是亏损,则也可能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付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17%或征税率6%,4%
免税收入=含税收入/(1 +税率或征收率)
在年底,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是否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收入一致?答案可能不一致,这是由以下两个因素引起的:
一项和两项收入中所含项目的内容有所不同:首先让我们了解在公司所得税表中构成营业收入的原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1包含以下各项:
总销售(业务)收入:
(1)货物销售; (二)提供劳务; (三)资产使用权转让; (4)施工合同; (五)材料销售收入; (五)购销手续费收入; (七)包裹租金收入; (8)其他。
的第二笔交易:
(1)非货币交易被视为销售收入; (2)商品,财产和劳务被视为销售收入。
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商品并提供增值税服务,则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确认的收入一致,同时与资产使用的转移一致权利和其他业务发生同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业务收入大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商品销售和应税劳务的提供。这意味着,当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和营业税应税收入时,两个报表必须不一致。
其次,对于相同的销售目标,两者的收入不同,从而导致差异。
对于仅拥有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两个收入表中的情况也将有所不同(仅以商品销售为例)。这是因为当确认收入时,公司所得税的法规和会计基本相同,并且更加关注商品风险转移和商品管理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和实施条例,销售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