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是按月进行的,每月申报期为15天,如果是法定假日,可以推迟。
企业所得税通常按季度报告,报告期也为15天。但是,如果您的单位是经批准收取所得税的企业,则必须按月申报。
即,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税务局向您开具的收据称为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
如果银行直接扣款,则没有纳税证明,只有银行回答。如果必须支付纳税证明,请去税务局。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
企业所得税=(1000-800-30-营业税金及附加)* 25%
这里的营业税和附加费是您应缴纳的增值税的附加税,
如果认证的进项税为800 * 17%,销项税为1000 * 17%,则应交增值税= 20 * 17%
增值税的附加税包括以下内容
城市建设税=应付增值税* 7%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 2%
河道税=应付增值税* 1%(在上海,各地的税率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