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税种。
2.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仅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的增值或增值征税;公司所得税是年总收入和总收入的扣除额合理支出后的有关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的税率纳税。
前提:您收到了17%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200-100)/1.17*0.17=14.53,输出项目29.06,输入项目(即您引用的物料发票)可以抵消为14.53,实际实际付款为14.53
附加税14.53 * 0.12 = 1.74
所得税(200 / 1.17-100 / 1.17-1.74)* 0.25 = 20.93
您的理解是有道理的,但不一定全面。
增值税是一种营业税,即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征收的税。增值税是一种额外的价格税,也就是说,它不包含在价格中,也就是说,是在价格之外征收的。因此,似乎增值税是由生产经营者支付的,而仅支付了增值部分,但实际上是由销售方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并由最终消费者完全负担。因此,增值税的纳税人是生产经营者,负的纳税人是最终消费者。尽管
公司所得税属于所得税,但是收入(收入)的金额需要征税。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将其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既是纳税人又是纳税人的国家。
关于两者是否重复纳税,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双重征税,即对增值部分征收两种税,就像您所举的示例一样。换句话说,它不能被视为双重征税。增值税实际上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而不是企业“钱”的一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是“收钱”的过程。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从其自身的利得或收益中缴纳给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