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中应包括所得税,并可以扣除拆迁费用,资产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清算费用。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2012年国家税务公告第40号。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企业应从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信贷。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总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基金,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1.企业可以提供规定资金特殊用途的资金支付文件。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本通知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作为非应税所得。
1.赔偿是法律要求的赔偿额。
2.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关联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人其他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3.公司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应税对象。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