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付出代价。冲销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两种治疗方法:
1.根据不可接受的应收款,帐户处理包含在“管理费用”中,该费用可在获得税务局批准后在所得税前扣除。
2.根据质量补偿,根据贵公司与客户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所支付的补偿费用不在征收营业税的范围内。“营业费用”。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经济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包括售后服务部门银行的罚款),罚款和诉讼费。
当地法规:大连《企业所得税法规》:
3.关于合同损失和赔偿金的税收处理
企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原则上应在扣除收款当日的收入和税款之前予以扣除。
青帝水寒[2011] 4号:
企业因产品质量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后,所支付的赔偿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复:《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关国家税收的通知》(财税[2009] 5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企业资产损失减免税(国税发〔2009〕88号)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实际资产损失。企业因产品质量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后,企业支付的损失不符合资产损失的定义,所以它不是资产损失,而是补偿费用,应与生产和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和适当的证据证明这是补偿费用,则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