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清单申报或财产损失审核,可以在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原第7条规定了违法经营的罚款,各种税款不得扣除税前。其他罚款通常可以扣除。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企业就获得的收入产生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和其他支出收入扣除。因此,如果补偿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57号)和《关于印发〈企业资产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亏损》(国税发〔2009〕[没有。 [88]“资产损失”一词是指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实际资产损失。
企业因产品质量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后,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不符合资产损失的定义,因此它不是资产损失,而是补偿费用,应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如果企业能够提供足够和适当的证据证明这是一项补偿费用,则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