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阅以下文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 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和第55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国务院令第(512),公司清算相关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待遇,是指企业不再经营时停止经营,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和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活动。处理诸如股息分配之类的问题。
其次,以下企业应接受所得税清算处理:
(1)需要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的企业;
(2)在企业重组期间需要清算的企业。
3.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资产应以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以确认资产转让的收益或损失;
(2)确认债务清算和债务清算的收益或损失;
(3)更改持续经营的会计原则,并处理预提或摊销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损失,确定清算收入;
(5)计算并支付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以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四,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资产的税基,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加上偿还债务的损益,即为清算收入。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来计算清算收入。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清算所得税,往年应交税费等。根据规定计算可分配给所有者的剩余资产。
清算企业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的金额,相当于按照股东的份额计算的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的份额,确认为股息收入;扣除股息后的剩余资产余额,即超过或低于股东的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移损益。
清算企业的股东从清算企业中获得的资产应根据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6.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步走”抓好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
赵国庆税收学院
本文已于2013年在《中国税收》杂志第八期上发表
公司清算是指企业解散后,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经济活动,以全面清理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债务关系,以解决债务债务关系。
1.公司所得税处理中涉及的重要概念
(1)企业清算所得税的两个层次
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有两个应税科目。一是企业层面,即注册企业作为独立的应纳税主体,应按其实际生产经营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个是投资者层面,企业的投资者也应视为独立所得税应税实体须就其投资获得的股息股息收入和投资转移收入缴纳所得税。投资者为企业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为投资者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注销后企业的所得税结算应包括这两个级别。企业一级的单位确认清算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级别的实体清算完成并将财产分配给投资者之后,投资者级别的实体需要根据所获得的分配金额确认股利收入和投资转让的收益(或亏损) ,并分别按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3)清算期涉及两个纳税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在实际终止营业之日起60天内处理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清算和支付给企业的税务机关。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在企业清算期间,应使用整个清算期间。作为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收入及其应付款所得税。
因此,在当前清算期间,企业涉及两个紧密联系的纳税年度。从企业清算年度的1月1日起至企业生产经营终止之日,为纳税年度。在本纳税年度,纳税人负责从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期为企业终止生产经营之日至注销企业税务登记之日。清算期也是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在本纳税年度,纳税人办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事项。两个纳税年度之间的分界线是“企业终止生产和运营的日期”,可以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的终止日期; 2.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类似组织决定解散的日期(三)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的日期; (四)企业依法解散或宣布破产的日期; (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清算开始日期; 6。因其他原因解散或清算的日期。
第二,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应分为“四个步骤”
在澄清以上概念之后,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对企业清算的所得税进行处理:
1。年度所得税结算和以前年度的清算结算以及税务事项的处理;
2。在清算开始日准备资产负债表;
3。根据企业资产和负债的清算过程确认清算收益;
4。投资者所得税待遇。
以下示例说明了如何使用这四个步骤来正确处理公司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0月20日检查结束时,国家税务调查和补充税款为200万元,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企业尚未付款,在会计科目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贷方“应付税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借方显示总计620万元。
至此,在公司所得税清算之前,已处理了与Langan Company相关的所有税务事项。输入下一步的公司所得税清算。
第二步:在清算开始日期准备资产负债表。
资产
金额
负债
货币资金
530
短期贷款
100
应收账款
350
应付账款
200
其他应收款
应付职工
50
库存
2600
应付税款
650
固定资产
6000
其他应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
其他应付款项(滞纳金+罚款)
120
负债总额
1220
所有者权益
8760
实收资本
1000
资本公积
300
留存收益
7460
总资产
99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三步:在清算过程中根据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确认清算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表一和附表二计算。将第二步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填入附表I和附表II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栏中,并分别在附表I和附表II中填入相应资产和负债的税项基础。通过附表1和附表2计算的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结算损益被填入清算主表中,以计算相关的清算收入和所得税。最后,从清算中获得的申报表内容如下:
类别
次旅行
项目
应税收入的计算
1
资产处置损益(附表1)
3940
2
债务清算损益(见表2)
20
3
清算费
80
4
清算税和附加费
624.4
5
其他收入或支出
6
清算收入(1 + 2-3-4 + 5)
3355.6
7
免税收入
8
非应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收入
10
抵消了往年的损失
11
应税收入(6-7-8-9-10)
计算应付所得税金额
12
税率(25%)
25%
13
应付所得税(11×12)
838.9
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已退还)
14
减少(免征)公司所得税
15
应付的海外所得税
16
国内外实际应交所得税(13-14 + 15)
17
上一个纳税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已退还)
18
实际应付(退款)所得税(16 + 17)
注:其他收入或支出中的人民币100万元反映了其他应收款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不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税项调整。
第四步:投资者所得税处理。
首先,确认清算后新增加的会计利润。在清算分配中,税后利润的分配部分被视为股息收入,对公司投资者而言是免税收入。
累计未分配利润= 7460 + 2326.7 = 9786.7(万元)
其次,确认可供分配的剩余财产。
最后,计算投资者清算的所得税:
中兴集团应确认股利收入= 9786.7×60%= 5872.02(万元)
中兴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6472.02-5872.02-600 = 0(万元)
王的应交个人所得税=(4314.68-400)×20%= 782.94(万元)。
III。公司所得税的处理注意事项
1.企业清算期不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期,因此不得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应适用25%的基本税率。
2.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处置损失,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 SPAN>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企业资产损失>”(国税发〔2009〕88号)。除您自己可以抵扣的资产损失外,所有其他资产处置损失都应在计算清算收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然后才能扣除。
3.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将清算事项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企业应在清算结束后的15天内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以结清税款。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中国”。
最后,我需要向您解释,本文仅讨论企业一般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因破产清算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比较特殊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