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公告,第7条至第10条,有详细的列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您的企业。
原始摘要的随附部分:
第七条企业应在年度结算和纳税申报表之前备案。第八条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并在享受优惠待遇的开始年度入账。在减免税开始至结束期间,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没有变化的,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其他优惠项目的企业,每年都要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在不同项目中需要核算一定税收优惠的,应当单独备案。主要包括:额外的研发费用减免,收入减免项目以及优惠项目,例如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税收抵免。常规减免税项目,应按照《目录》优惠项目“政策概述”中所列的“常规减免税”实施。第九条企业的减免税条件在常规减免税项目备案后的有效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下列条件处理:(一)优惠项目的规定仍然满足,但记录的内容需要更改的,企业应在更改之日起15天内,与税务机关一起办理变更和备案手续。(二)不再符合《税收法》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自愿停止享受税收优惠。第十条企业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备案表》。需要附加相关纸质材料的,应当一并报告。税务机关对纸质材料进行正式审查后,原件退还给企业,副本由税务机关保留。企业享受小型和低利润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一次性扣除)政策,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字段来完成备案程序。第十一条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备案,也可以在线备案。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附有相关纸质材料的企业,应当到税务机关备案。备案的实施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决定。
只需填写企业名称,税号,企业总资产,企业员工人数,利润总额等数据,是否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附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提及的合格的小利润企业,是指国家的非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行业并遵守具有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1.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雇员福利的范围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回答税收问题的时间。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财务会计处理方式的企业,应提供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
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的详细方法:
1.公司向税务机关提交公司所得税优惠时,填写此表格。企业对备案表及所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其次,企业应同时记录多个优惠项目,或在同一优惠项目下归档不同的优惠子项目,并分别填写该表格。根据企业提交备案的优惠项目所属的纳税年度填写“年度”。
III。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内容。
4.优惠项目名称: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名称。
第五,提交方式:您可以从每月(每季度)的预付款期开始享受优惠项目。如果企业记录了企业所得税的每月(季度)预付款,请选择“月份(季度)”预付款期的备案“。年底后,您可以享受特惠特惠项目。如果企业记录结算的结算期间,则选择“归档结算期间”。
对于可以选择每月(每季度)预付款享受的优惠政策,如果企业未能按要求申报,则预付款税将不享受优惠项目。但是,企业在结算和付款时可以享受优惠项目,并选择“财务结算期间记录”。
第六,享受优惠期:填写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对于常规减免税,如果优惠期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并且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请填写相应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如果不是定期减税或减免税,或者没有明确的起止时间,请填写当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的日期)至12月31日之间的年度,享受优惠。
VII。主要政策依据:填写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税收政策文件,包括税收政策文件的名称和签发的文号。
如果有多个“主要政策依据”,则应填写与优惠项目直接相关的政策依据,并最多填写两个。
VIII。具有相关资质的批准文件(证书):如果企业享受优先事项,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具有相关资质,请填写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核发的证书,包括文件名称和文件编号(证书) (编号)。根据规定,如果您不需要获得上述批准文件(证书)即可享受特惠项目,请填写“无”。
文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高科技企业证书,动画企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综合资源利用证书,非营利组织证书,海洋钓鱼许可证等。
9.文件(证书)有效期:填写批准文件(签发证书)中规定的有效期。
十,有关信息:简要总结优惠项目的具体内容,如“蔬菜种植免税”,“道路建设投资三免三减”。
如果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和范围记录优惠项目,或者对优惠事项以及所从事项目的限制或禁止实施目录管理,企业应当明确说明哪个具体行业,范围或业务符合的目录哪个特定行业,项目或项目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
具体行业,范围和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录:“享受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试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别”,《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如果
优惠项目对租赁,合同等有限制,则企业应说明情况。
小额利润公司应说明员工人数和总资产。对于通过报税表收集员工人数,总资产等的省市,您将无法再填写此列。
11.提交文件清单:根据税务机关的记录管理规定,企业将根据提交的实际信息进行填写。
12.税务机关收到此表格和附件后,应检查企业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附件是否与“企业提交的材料清单”中的内容一致。表格中的列。核实无误后,税务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名并加盖接受税务的税务机关印章(或企业专用印章)。税务机关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表明,税务机关实际上收到了备案信息,并不代表批准的企业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三,此表是重复的。税务机关接受后,应当将交货企业的复印件作为备案证明书保存,税务机关保留复印件。
表格格式如下所示:
对于结算期间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纳税人应当在结算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和备案,并告知纳税人执行。结算期备案和结算的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如下:
1.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款)
结算期间的报告材料:
1.具有国内技术转让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公司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②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科学技术部门颁发的技术合同登记证;
④技术转让收入的收集,分配和计算表;
⑤有关税费实际支付的证明。
2.向国外转让技术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②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④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⑤技术转让收入的收集,分配和计算表;
⑥有关税费的实际支付证明;
2.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
1.公司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记录表。
国家税务部门应执行下列规定:①经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小企业,应按企业年收入的20%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下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付款如果第二年相关指标发生变化,且不满足规定条件的,在季度预付款申报中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②本年度,新设立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中应按25%的税率预先申报缴纳税款。符合小规模,赢利性企业要求的,应当按规定备案年度备案。
3.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流程中产生的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
2.独立,委托和合作的研发项目计划和研发成本预算;
3.汇编独立,委托和合作的研发机构或项目团队以及专业人员名单;
4.在独立,委托和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当年产生的研究与开发支出汇总表;
5.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关于建立独立,委托和合作的研发项目的决议文件;
6.委托和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解释研发项目的有效性,研究结果报告和会计核算;
8.无形资产成本会计说明(仅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构成无形资产的情况)。
4.国家鼓励的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2款)
2.国家鼓励在职残疾人或其他受雇人员的工资表;
3.为残疾雇员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受雇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材料;
4.残疾人证书的影印本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受雇人员的身份证明;
5.纳税人与残疾人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6.对安置残疾人工作的基本设施的解释。
五,风险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
2.档案管理部门核实后签发的年检资格通知书(复印件);
3.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说明;
4.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副本,实际投资资本验证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5.解释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雇员人数,年销售额(业务)额,总资产等];
6.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副本)。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点。 ),应缩短或加快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对于折旧方法,应在获取固定资产后的一个月内将以下信息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①固定资产的功能,预期使用寿命比《实施细则》规定的最短折旧计算期限,证明原因和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说明要更换的折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和处置;
③说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和折旧金额。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表。
VII。企业购买专用设备的税收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
2.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清单;
3.盖有企业公章的相关设备的付款凭证,发票,合同等的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超过一年,纳税人可以在首次享受折扣的当年一次提交“企业所得税免税和优惠记录表”,但该通知规定它应该支付对于此期间的补充申报材料,纳税人应在年度年度结算和付款期结束之前提交。纳税人的优惠税收减免条件发生变化,未满足纳税人的优惠税收减免条件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公司所得税减免优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的,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