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9%,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个医疗保险单位支付6.5%,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工伤保险,按自己公司的单位缴纳行业比例的费用,个人雇员不缴费;
4个生育保险单位支付0.6%;个人雇员不支付
5失业保险金支付0.6%,雇员个人比例为0.4%。
例如,2017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为2017元,每个人缴纳的社保比例为20%,实际缴纳费为每月403.4元。
扩充资料
2017-2018年成都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描述:
首先,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低月薪收入上年缴纳省级工资的40%为2,193元。月工资收入为上年工资的40%至300%:实际工资收入;月薪收入高于上年。统一工资的300%: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的19%(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比上年统一工资降低了60%,为3067元。月薪收入为上一年平均薪资的60%至300%。付款方式:实际工资收入;月薪收入高于上年固定缴费基数300%的定额工资: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无须缴费。
三,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中上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为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较低的支付基数:3067元;支付基数:15333元;)
2,单位支付0.6%,个人支付0.4%。
IV。生育保险:
1.付款基础:月工资收入的基础,介于上一年工资的60%至300%之间:实际工资收入; (较低的付款基数:3067元)付款基数的基础是:15333元;)
2,单位支付0.6%,个人支付0.0%;
五,工伤保险缴费率:
1,支付基数:月薪收入基数为上年平均工资的60%至300%:实际工资收入; (较低的支付基数:3067元;支付的基数:15333元;)
2,基准费根据行业费率确定,实际费率(基本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费比率为0.0 %。
参考:社会保障咨询网络-2017年社会保障缴款率和基准
018年,社会保障缴费的最低标准(老年人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费为269.16元,每月为1071.14元。
当前实施的是2015年制定的标准,以下为原文。
因此,2017年没有标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府发[2015] 19号
区(市) )县政府,市政府的各部门:
政府的《关于调整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崇福发[2015] 32号)要求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将研究并确定当前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以及该市的非全日制最低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已调整。调整通知如下。
首先,调整后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
(1)每月1500元(每天69.0元);
(2)每月1380元(每天63.4元)。
第二,调整后的城市非全日制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
(1)每小时15.7元;
(2)每小时14.4元。
第三,各区(市)县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兼职工作的最低工资标准
(1)晋江区,庆阳区,庆牛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化该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祁县和新津县的每月最低工资为每月1500元(每天69.0元),兼职工作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5.7元;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邯郸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浦江县的月最低工资为每月1380元。 (每天63.4元),非全日制工作时间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4.4元。
调整后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个人雇员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有义务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应提供的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该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此通知在市政府发布新法规之前有效期为2年。同时废止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城府发[2014] 19号)。
成都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