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统计数据2015

提问时间:2019-11-2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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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1-2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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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一般反避税、特别纳税调整的关系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结算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税收调整。税收调整主要是调整税收差额,包括收入调整,扣除额调整,资产调整和一些特殊调整。

特殊税项调整是针对纳税人特定税项的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成本分摊,受控外国公司以及其他避税情况的税项调整。

常规的反避税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税收调整。当纳税人实施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时,将减少应税所得或所得,但不适用于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成本分担,在特定的外国避税条款适用时进行的调查和调整工作由外国公司控制。一般反避税管理调整的重点是与公司关联交易不直接相关的避税安排,包括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使用避税天堂避税以及其他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例如,外国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后,将通过人为安排关闭企业,然后重新建立类似类型的企业并重新享受税收优惠,这是免税避税。

BEPS 税收_反避税 调整

针对转移定税,国际通行的反避税方法是什么?如何具体操作?

您可以转到“ OECD转让定价指南”。每年都有一个版本,但是类似地,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主要从合法性和合规性两个方面考虑。毋庸置疑,合法性,合规性此外,它主要侧重于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知道反避税的人都知道转让定价原则是独立交易原则的应用,我国称之为独立交易原则,这是没有关联的独立当事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因此,要判断一家跨国公司是否涉嫌避税,有必要在可比较的情况下比较其交易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利润,加价等)(主要是比较特定产品的特征) ,承保职能风险,合同条款和经济学)。环境和其他因素),是否与可比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在我国有形资产购销中,净利润法被用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具体方法是在BVD数据库(这是要购买的商业数据库)中选择可比公司(一组数据,包括符合筛选条件的公司),然后选择这些可比公司中的一个。每个财务指标(通常是净利润)都用作参考值(因为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不一致,因此可以使用中值)作为调整企业报告数据的基础。具体请参见国税发[2009] 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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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什么时候加入beps行动计划

最近,已经全面发布了15个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行动计划,这将完全改写上个世纪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

突出实质性业务活动并要求更高的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将对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空壳公司的避税天堂造成巨大冲击。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全球企业所得税每年因跨境逃税而损失4%至10%,每年损失约1000亿至2400亿美元。

在全球资源,人员,技术,税收和其他流动的背景下,如何调整和修改相关的国内法律以及如何在BEPS框架下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也是一个主要主张。

中国是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说法,中国向经合组织提交了1000多个关于立场声明的建议,最终通过了许多意见并反映在最终结果中。

除了过去两年中采取的一般性反避税管理措施外,国家税务总局从今年9月开始就《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BEPS的最新研究成果。据报道,该措施有望在今年年底之前采取。

弥补税收损失

金融危机之后,主权国家针对Microsoft,Google,Apple和Starbucks等跨国公司逃税行为提起了更多诉讼。

2012年6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同意通过国际合作解决BEPS问题,并委托OECD进行研究。 2013年6月,经合组织发布了“ BEPS行动计划”,并在当年9月的G20圣彼得堡峰会上得到了各国领导人的认可。

10月5日,经合组织宣布了15个旨在遏制跨国公司逃避全球税收义务的项目的结果,这些项目将提交给11月G20安塔利亚峰会,以供各国领导人讨论。

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就BEPS的结果进行了专题介绍,并发布了BEPS行动计划的中文版本。国际部副主任王晓月说,这些成就的介绍和一系列措施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制首次根本性变化的重大成功。国际税收规则的重组和多边税收合作的发展有利于避免跨国公司的双重征税,双重不征税以及各国采取的单方面行动对国际经济复苏造成的损害。

Bahaiying,中国税务部门的合作伙伴,告诉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每个国家的国际税收管理之前在自己的事务的状态,跨国公司大多转移税税收洼地,和账户和在各国建立的利润。信息是不透明的,主权者还不清楚侵蚀了多少税基。 BEPS重组了全球税收管理命令。各国需要在BEPS的框架内强制进行国内改革。

BEPS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管理也有很大影响。安永税务合伙人唐荣基告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转移利润。如果跨国公司在全球开展业务并通过全球价值供应链完成,则不可避免地将产品或服务从国家A出售给国家B,然后从国家B出售给国家C,最终通过一系列的转移而最终归类为消费。相关公司在个人的情况下,这是典型的通过转让定价控制国际税收的。

他指出,由于每个国家的税收不同,因此通常选择将更多利润分配给税率较低的国家,将更少利润分配给税率较高的国家,以便减少全球税收。在实施BEPS之后,不能混淆诸如转让定价之类的方法,因为每个国家的利润都需要与实际的业务活动联系起来。

巴海英说,BEPS仍然可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但是开曼群岛和BVI等避税天堂大多是空壳公司,在当地没有实质性的商业活动。这是一个恶意的税收筹划。 BEPS之后,这些地方的运营空间将大大压缩。

国内法律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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