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CRS的第一批49个国家/地区的税收相关信息交换已于本月正式启动,资产分配迫在眉睫! 2017年9月,它注定是全球国际多边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历史性转折点。根据经合组织的经合组织程序规范,经合组织还再次宣布,CRS自动交换金融帐户税务相关信息于2017年9月正式开始。交换工作!早在2014年,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首脑会议正式批准并启动了国际金融帐户税收信息CRS的通用报告标准,该标准将向纳税人所在的税收管辖区或国家披露并交换海外金融帐户信息。属于。税务信息。到目前为止,已有102个国家公开承诺加入和实施CRS,其中49个国家将从本月(2017年9月)开始正式开始信息交换工作,另外53个国家将于2018年9月开设金融账户。信息。为了确保顺利进行CRS税收相关信息的自动交换,我们通常对信息交换的过程感到困惑。实际上,经合组织很早就发布了许多相关的操作准则。在确保交换国发布有关外汇法规的基础上,它们必须经历征求意见的阶段和立法的基本阶段,以便它们能够在当地法律和司法法规的框架内识别和报告金融帐户信息由非居民持有。同时,每个交换国家还需要确保顺利签署信息交换框架协议。在交换过程中,大多数国家在国际框架协议“多边税收管理公约”的指导下,通过签署MCAA协议,就CRS税收相关信息交换的范围,时间点,形式和文件达成协议。根据MCAA实施CRS的具体协议,到目前为止,已有95个国家签署了此类协议。 MCAA协议在与CRS税收相关的信息交换过程中至关重要。尽管MCAA是基于多边交流的一项运营协议,但在CRS交流过程中,经合组织仍然严格遵守MCAA在双边信息交流中的重要性和实质性内容。也就是说,当税收管辖区的国家和地区签署主管当局的MCAA协议时,名义上它们已经加入了多边税收信息的交换,但实质上是在信息交换的合作伙伴级别,交换的基础是,当两国在其国内立法程序中通过并实施CRS,同时在交换清单中包含另一国的税收管辖权或税收管辖区时,此类双边交换将因此被包括在官方交换级别。截至2017年7月,已激活近2,000个双边自动信息交换关系,约有500,000自然人披露了离岸资产,并增加了约850亿欧元的税收收入。本月开始交换和实施CRS的49个国家/地区也已经完全完成了立法和操作指南的工作,将根据CAA框架内的MCAA协议进行首次交换。其中一些国家/地区还使用欧盟DAC2双边协议进行交换。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的交换协议,金融帐户中与税收相关的信息交换的性质都不会改变。这样,国家的首次交换可以确保超过99%的信息可以顺利交换。此外,在第二批交流中,即2018年进行了53个国家的交流,有20个国家成功签署并建立了基于MCAA的交流体系,可以确保2018年11月的交流工作全面实施。毫无疑问,在前49个国家中自动交换税收相关信息将成为全球反避税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截至2017年8月,向经合组织报告的第一批交换国家实际上为53个。名单如下: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根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曼岛,意大利,西西岛,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蒙特塞拉特,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舌尔,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在第二批交易之前一年:尽职调查非常激烈!中国,香港,澳门等是第二批与税收有关的信息交换的所有国家和地区。自2017年7月1日起,中国的金融机构识别帐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九个月过去了,尽职调查迫在眉睫。目前,银行已敦促在CRS交易管辖区进行大量注册,并且不鼓励与在岸公司不相关的离岸账户来推广账户。自2017年1月以来,中国大陆的四个主要OSA帐户已被完全取消,并且没有任何国内分支机构可以逃脱被取消帐户的命运。以香港为例,许多银行对想要保留其原始帐户的客户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银行要求平均每日存款为5W美元,平均年结算额应超过100W美元。有些要求每日平均余额应达到5,000美元。这还不算什么,而且中国最近几天已经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国务院网站突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2017】 84号《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逃税监督的意见》。体制和机制”,强调加强中国的“三反”监管体系和机制,应进一步深化国际反避税合作。可以看出,作为第二批国家和地区,交流前的工作异常艰巨。据悉,中国已经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了MCAA协议。它可以确保2018年的交流将在2017年11月全面进行。此外,在53个国家中有20个在2018年进行了第二批交流已成功签署并建立了基于MCAA的交换系统。第二批在2018年实现自动交换的国家: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伯利兹,巴西,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加纳,格林纳达,香港(中国),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科威特,马绍尔群岛,澳门(中国),马来西亚,毛里求斯,摩纳哥,新西兰,卡塔尔,俄罗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圣马丁,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总而言之,这两个税收风险警报再次响起:首先,由于移民或其他原因而获得了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但仍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的金融帐户信息将被报告给税收管辖区国家或地区税务机关。其次,如果中国居民纳税人在没有向中国税务机关报告的情况下有海外收入,那么税收风险将很快出现。全球环境瞬息万变,中国和加拿大移民提醒所有高净值用户,中国属于第二批与税收有关的信息交换国家,交换时间为2018年9月。绝大多数拥有海外账户或从事国际交易的中国高净值个人通过控股贝壳公司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必须谨慎对待其财富管理计划,并及时进行资产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