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在销售化工产品过程中,为方便客户放行化工产品,我公司向客户租用了一些超大号钢瓶,租金为117万元,是根据税法,并以17%的税率增值税金,销项税= 117万元/ 1.17 * 17%= 17万元。
借款:人民币117万元的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00元
更改
如果将客户租金转换为定金并单独记录,则收款时无需支付增值税。
贷款:其他应付款存款117万元
押金逾期12个月时,应根据税法缴纳增值税
借款:其他应付款存款117万元
结果
(1)尽管与更改前应支付的增值税相同,但它延长了纳税时间并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2)同时,收入确认的时间延长了,以避免了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纳税人收取的用于租赁和包装商品以出售商品的押金是单独计算的,不包含在营业税中。但是,对于因包装过期而无法退还的押金,应按照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裹存款逾期审查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
纳税人为出售以包装形式租借的商品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周转期的长短如何,都不会退还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款项,并且已包含在营业税中。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代表其他部门)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额外费用和逾期包装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并在纳税时转换为非税纳税时间收入已计入销售额,并需缴纳增值税。((})征收的增值税=存款收入÷(1 +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增值税适用的税率
(1)尽管与更改前应支付的增值税相同,但它延长了纳税时间,并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