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重要提示:●集中拍卖交易结束后,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减少控股股东的持股量;减持股份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减持规定的有关规定,大宗交易的承让人不得在转让后六个月内转让已转让的股份; ●控股股东当前减持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135,29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2%,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身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建集团”)已于2019年11月14日通知北京汉建鹤山管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当年11月12日,13日和14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共持有500万股非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1。控股股东减持前的基本情况■控股股东韩建集团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二。控股股东减持实施结果■相关注意事项1。汉江集团此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定。 2。汉建集团减持股份的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它不会涉及后续工作,例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 3。韩建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减持。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特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