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海外SPV空壳公司背后的个人经历了反避税程序2。现状:对新的税收反避税+ CRS征税了2。5亿,目的是对SPV背后的个人实施反避税。现在,随着新的税收反避税措施的实施和新的信息交换系统CRS的推出,海外SPV的个人股东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根据中国海外上市公司南京税务协会的郭志华和林大连的说法,△△图:Y公司的股权结构从2009年至2010年,累计收入超过18亿港元。 FA的14位最高管理股东大多居住在中国。 △图片:Y公司的股权结构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这是典型的。但是问题来了,是的。区别在于,当时是间接转移规定(国税函【2009】 698号),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120条的一般反避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并间接转移给居民个人,不使用,即。税务局从两个角度实施了反避税突破口:一个是基于演习,另一个是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当然,这个想法会获得更多的税收,但也可能涉及税收管辖权,法律依据的严格支持以及更多证据的争执。面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税务机关。选择第二个思路,调查取证的重点将变成“?”。税务局终于取得了突破,有一些证据,有1。2。一些个人股东花费了分配的收入最后,个人股东将减少在国外的持股,计算并扣除已汇回国内的7350万元。 ,补缴税金2。476亿元。无法逃脱。五年之后,现在说来,在两把剑的保护下,税务局将更容易地向海外SPV背后的个人股东收取税款。例如,在以下情况下,该税种基于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种。实施了新的反避税措施,追回了海外SPV背后的个人股东。此外,中国于2018年9月首次启动了CRS信息交流,以及有关国外居民的信息。以前FA公司为例,没有资本输入信息,但是(假设香港银行),(假设香港银行)。是不可预测的。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很难完全掩盖海外和海外。大浪,你准备好了吗?注意:案例信息来自南京市税务学会郭志华和林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