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残疾保险的支付已接近尾声。残疾保险补充审查的政策已经下降。无论您的公司是成功付款还是为2019年做准备,您都必须写下以下规定。关于对2018年尚未宣布残疾人就业安排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补充审查的通知尊敬的用人单位:经市残疾人联合会三个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研究计划于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共五天),根据《收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税务登记处的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服务机构的安排《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京财水(2018)1271号)对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补充审查。在复试期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尚未宣布,则视为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详细信息,请联系税务登记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请合理安排您的时间并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8年9月25日作为重点,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水务局2018年9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尚未宣布残疾人就业安排的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充考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上。结果检查如果雇主通过“在线申请系统”进行了申请,则在申请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后,请再次登录系统以查看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经确认后,印制《北京市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证明》(以下简称《审计确认书》);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残障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现场申报。如果用人单位在现场进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在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出具“审核确认函”。重新申请:如果雇主出于某种原因需要重新申请,则可以在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持有补充材料和原始的“审核确认信”或原始的“北京市雇主对残疾人的再就业安排”。现场申报的审核确认书之日(以下简称“复验确认书”),必须重新填写《北京市就业单位残疾人就业安排表》。人员应在重新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确定,同时,撤回原始的“审核确认”或原始的“重新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