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反避税:“加拿大模式”和中国的参考【焦点】反避税:“加拿大模式”和中国的参考中国税务新闻2017年2月24日,加拿大作为移民国,鉴于亲密关系人民与原住民之间的关系一直非常关注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的申报以及由此造成的逃税行为。加拿大的良好反避税措施和新措施值得中国参考。加拿大主要的反避税做法1。通过立法或行政法规,要求纳税人和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跨境税收的相关信息。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海外收入确认表”(表格T1135)。加拿大税法要求在国外拥有某些资产超过100,000加元的纳税人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填写“海外收入确认表”,并在所得税申报表中正确报告其所有海外收入和收入。对于未申报境外资产申报表或者未填写《境外收入确认表》的,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将处以相应的罚款。鼓励纳税人参加“自愿披露计划(VDP)”。自2006年以来,加拿大联邦税务局一直鼓励纳税人参加“自愿披露计划”。如果纳税人上一年报错或错过了所得税,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自愿改正过去的错误,并主动改正。对于税收事项,要努力减少罚款,避免刑事诉讼。金融机构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大量的国际电子转移交易信息。为了让海外逃税户涌现,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从2015年1月起,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向联邦税务局报告超过10,000加元的国际电子转移交易。因此,加拿大税务机关拥有所有大型跨境电子转移资金交易数据,很容易分析那些可能参加激进的税收筹划计划并试图隐藏海外收入和资产并具有审查能力的纳税人。他们的国际关注更加全面。避税天堂中潜在的避税问题。 2。增加反避税资金和智力支持,以提高应对国际税收风险的能力。拨出专款用于反避税。 2016年3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了“ 2016财政年度预算”,并决定在未来五年内向联邦税务局拨款4。44亿加元(目前为1加元约合5。25元人民币),以提高逃税和打击非法避税。积极招募税务专家。在2016年秋天,加拿大税务部门招募了一批高素质的税务审计员和反避税专家,以快速提高识别和调查高风险纳税人的能力。在外在的帮助下,紧跟国际反避税理论的前沿。 2016年,加拿大联邦税务局支持成立了独立的离岸税收合规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就当前和未来的战略,方法和方法与离岸避税作斗争,向税务机关提供建议。 3,加强信息化建设,密切监测关联交易,估算国际税收损失状况。为关联公司建立税收信息平台。加拿大税务部门正在努力开发一个功能更强大的公司税收数据情报平台,该平台可收集和分析公司交易税收信息,以帮助识别日益猖ramp的非法避税活动,并更准确地调查和惩罚激进税收筹划计划的设计者和发起者。致力于国际税收损失估算的研究。国际税收损失的估计是国际税收领域中的一个世界性问题,具有高度复杂的特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征管论坛已发布了许多地区的税收损失数据,但尚未发布离岸税收损失数据。加拿大联邦税务局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估算加拿大地下经济的税收损失数据。当前,它正在寻求通过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税务同事的合作来找到估算国际税收损失的最佳方法。形成了一套“加拿大税收损失估算模型”。 (四)深化国际合作,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税收征管的互助。建立强大的税收协定网络,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加拿大拥有庞大的税收协定网络,这使加拿大税务机关可以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获得相关的税收信息,从而有效地识别不遵守税法的行为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积极推进国际反避税合作,有效打击违法避税活动。加拿大是国际反避税信息中心的成员。它与至少35个国家(地区)的双边或多边税务机关进行了合作,以协调和确定反避税策略,以更有效地识别和遏制非法避税活动。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积极融入国际反避税潮流。在2015年11月的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加拿大和其他20国集团成员同意了应对BEPS行动计划的一揽子计划;在2016年4月,加拿大已经签署了《转让定价国家报告多边主管当局协议》,该协议有望在2018年6月之前与其他国家正式交换国家报告。5。报告高额奖励并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以调查和处理逃税案件。加拿大税务机关从美国联邦税务局的“税收报告计划”中借用了资金,并启动了“离岸税收信息提供者计划(OTIP)”,以鼓励那些报告外国资产税收问题的人,以保护加拿大的税收基础并确保公众的公平性。和系统的完整性充满信心。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anadian Federal Revenue Agency)鼓励世界任何地方的人提供有关该国纳税人重大不遵守国际税法的线索,并开设了方便的举报热线。电话线负责OTIP办公室人员,以确保对收到的所有电话保密。如果举报线索获得批准,举报人和加拿大税务局将签署一份授标合同。对于举报和隐瞒海外资产以逃税和核查,如果退税额超过100,000加元,举报人将获得5%至15%的税收作为奖励。 B。加拿大的反避税措施对中国的启示1。进一步完善反避税立法。反避税工作与国家之间维护和斗争经济利益有关。立法工作的不完善可能会使中国税务机关在与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双边税务磋商和跨国税务诉讼时处于不利地位。目前,中国的反避税法规广泛采用部门法规,水平较低。建议以BEPS行动计划为蓝本,尽快指导完善中国的反避税国内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规范涉税信息交流的内容和其他内容。 2。规范和拓宽反避税信息渠道。根据加拿大“海外收入确认表”的做法,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报告了大量国际电子转移交易信息,对纳税人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报告进行了澄清和完善,中国的反避税信息数据库为完善的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拥有海外资产的纳税人必须申报海外资产,并对故意隐瞒海外资产和收益处以重罚。增强中国金融机构识别在该机构开设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的能力,收集并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交与账户相关的信息。充分利用“国别报告”的强大武器,通过对国别报告的分析,获取跨国公司避税预警信息,以便及时采取适当行动。非常重视收集跨国避税的线索,3。善于利用外部资源。归根结底,避税和反避税是跨国税收专业人员之间的竞争。建议研究加拿大引进外部资源的方法,特别是国际“四大”人才,并找出跨国避税的基本程序。以“领军人才”培训计划为契机,加大对国际税务人才的培训。与大学和智囊团合作,了解,学习最新的全球反避税实践,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反避税规则。 4。更加重视国际合作。反避税工作的调查取证往往面临取证困难或证据不足的困难,工作效率低下。在当前“一带一路”战略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应更加重视与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信息共享,并寻求尽可能多的税收援助。 5,加强反避税信息建设。信息化是未来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反避税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通过纳税人税收相关数据和外部第三方大量辅助信息,及时发现和筛选跨境避税情况。建议整合反避税备案系统,“金三”相关报关业务,对外投资报关业务和外部数据,建立统一的反避税工作制度,开拓内外部信息渠道,完善数据使用的效果,并充分利用各种数据的价值。 (何振华,张金林,施莹,易明祥)特别提醒【聪明帮助税务专业人员转型和升级】 BEPS背景相关声明和实际训练营升级版的同时数据准备【课程地址和时间】第一阶段:深圳4月1日至4日(周六至周二)第二阶段:北京4月27日至30日(周四至周日)第三阶段:上海6月1日至4日(周四至周日)TPPERSON的公共帐户内容已于2月24日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