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所首席专家李朝敏认为,加强反税基侵蚀和反避税措施是美国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了《减税和就业法》的两个版本。在国际税制改革中,尽管两院都有各自的重点,但它们的核心思想是相同的,那就是旧的“全球”的全球税制(The Tax System),而不是“税制的参与免税制度”。外国收入征税”,以加强对跨国公司的避税。美国反税基侵蚀和反避税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将对跨境投资产生什么影响?跨国公司应如何应对?关于这一系列广为关注的问题,我们主要根据《众议院减税和雇佣法》进行简单明了的解释。长期以来,许多美国跨国公司通过“全球税制”中的法律漏洞通过公司倒置而向海外转移,从而逃避了联邦税收义务,导致联邦税基的侵蚀。公司倒置,也称为税收倒置,是指国际税收惯例中的公司惯例,即公司将其合法居所移至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同时仍使生产实体处于较高水平。在纳税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因此,如何阻止公司倒置行为的发生和税收的流失是美国国会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的立法问题。美国国会和财政部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修改相关规则。例如,《 2004年美国就业创造法》第7874节颁布了反公司倒置条例。对于2003年3月4日以后成立的反向公司,仍必须按照该组织的国际收入合并来纳税。美国税法不再适用,但倒闭公司的所得税不得以外国给予的税收优惠或经营亏损为由予以抵销。但是,从那时起,美国的跨国公司改变了他们的方法,并继续通过“赤裸裸的倒置”,与小公司的合并而移居海外,并规避了适用于纳税的企业规模的门槛。倒置的企业目的地也开始选择避税天堂。 ,例如英属泽西岛,曼岛,不列颠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从那时起,美国财政部出台了新法规,试图防止新的公司倒置,但收效甚微。这使美国政府和公众意识到只有彻底改革联邦国际税收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在特朗普政府领导的这项税制改革中,国际税制改革是重要环节之一,加强反税基侵蚀和反避税措施是主要思想。具体来说,它着眼于三个方面,即对当年海外高收益人群的纳入规则进行改革,对国内公司的利息扣除规则以及对跨国公司相关交易的消费税规则。首先,改革本年度海外高收益美国股东的纳入规则,并制定反税基侵蚀规定。根据现行税法第4301条,美国母公司从海外子公司获得的“ F子收入”(F子收入)将直接扣除,包括保险收入和外国公司收入。但是,根据现行转让定价规则,如果美国母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满足拥有进口资产,承担核心职能或在外国管辖下面临重大风险的三个先决条件之一,则该海外子公司被视为已收到超额利润。可以将美国应付税款递延至母公司享受分配为止。现在,美国公司主要在海外拥有近4万亿美元的资本。众议院的《减税和就业法》对此进行了改革。一种是在第4301条中添加一项反避税条款,这意味着任何在海外设有子公司的美国母公司都必须支付海外高收益的50%。税收;同时,海外税收优惠政策只能抵销美国联邦税收,例如高额海外收益,并且不得结转。二是加大反税基侵蚀规定。国会预计,税法第4301条的改革将在十年内增加771亿美元的财政收入。第二,改革本地公司的利息扣除限额,扩大税基。当前税法的第4302条规定,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小组成员的美国公司可以扣除所有利息费用。如果将债务收益用于海外公司的资本化,则该收入无需在分配之前缴纳美国税款。因此,美国公司通常通过扣除当期利息成本并递延债务收益税来获得净税收收益。此外,如果公司发行的债务直接转往外国分支机构,则根据联邦税法,无论收入是否为债务利息,通常减免30%的税款,通常会扣除此临时预扣税,以便美国公司可以通过扣除应付给美国联邦政府的税款来偿还相关方债务的利息,从而变相侵蚀了美国的税基。改革后,由国际金融报告集团成员的美国公司扣除的利息成本将限于该美国公司在全球报告集团中的全球净利息成本超过该公司在该集团中的份额。全球收入的110%。它不包括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费用,纳税人不得扣除过多的利息。任何未经批准的补贴的利息成本最多可在5年内结转,原则上先到先得。国会预测,税法第4302条的改革将在十年内增加342亿美元的财政收入。第三,为应对跨国公司的关联交易,建议征收消费税。当前税法第4303条规定,美国公司的应税收入包括两个项目:1)来自美国的收入,固定或固定年度或固定收入。根据税收协定,这部分收入通常有资格获得税收减免; 2)与美国建立贸易或经营关系的行为所得的收入。跨国公司,尤其是海外跨国公司,经常使用将利润转移到海外分支机构的方法来侵蚀美国的税基。这是因为根据联邦税法,海外分支机构无需向美国缴税以获取利润,因此,外国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服务时比美国公司具有优势,这激励了美国公司通过反向投资向海外转移。主要手段是搬出美国或被外国公司收购,然后成为外国公司。众议院这次修改了法律,以打击上述避税行为,规定国内公司应向海外公司支付特定的消费税政策。同时,众议院还规定,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付款相关的外国公司的净利润必须全额支付美国税金,这也有助于消除可能的税收优惠,并且对一些例外。据国会估计,税法第4303条的改革将在十年内增加945亿美元的收入。无论如何,美国的这项税收改革将对美国公司的投资和运营产生强烈的税收行为约束。简而言之,我们不妨提出以下几点。首先,美国在建立国际税收体系方面有自己的标准。 2017年6月,世界主要国家签署了《实施与税收协定相关的措施以防止税基腐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但是,美国对这项公约的态度是过分的。要使用美国学者的研究,那就是“知道”。 “但是美国有能力承受这场危机,既不需要国际共识也不需要技术指导。”因此,对于在海外投资的中国公司,包括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在资本结构多元化过程中,他们必须熟悉国际通用的反避税和反税基侵蚀规则,并了解美国的国际税收。系统更改,以避免相关的业务风险。第二,美国现行国际税收制度的改革有望部分解决联邦政府目前面临的财政收入问题,并改善赤字继续迅速恶化的状况。根据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计算,改革后的十年内,联邦财政将平均每年增加税收2658亿美元。这些税收最终将由各种跨国公司分担。对于公司而言,它们可能直接降低利润预期,从而产生连锁店。反应。从法案的内容来看,此次改革将直接影响美国公司(包括在海外投资的美国公司)的投资控股行为,资本借贷行为以及关联方交易和资金转移行为,相当于加强对企业重大监管。 。最后,在进行跨境投资决策时,必须牢记审慎原则。美国税制改革的影响尚未真正开始,但是已经确定,美国海外热钱大规模回流到大陆将推动美国的投资热潮,而美国制造业的复苏势头正好。就在拐角处。作者认为这种乐观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但是,资本不仅需要减税的环境,而且还担心被吓到。因此,良好的法律环境,规范的管理服务,优秀的人才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是鼓励投资的重要条件。 2017年初,《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关于企业投资,财政税收支持等政策的完整原则。这是中国继续鼓励外国投资的重要公告,所有地区都在实施。 2015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在上海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创新中心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投资激励政策,如对科技初创企业的投资税收减免,转让等。科技成就。税收制度,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技术服务公司将企业所得税降低15%。我们相信,鼓励重型装备行业的先进发展与鼓励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重要。今后,也有必要仔细考虑“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计划,制定计划,完善和实施一系列投资激励政策,并可以选择有非常有利的时空条件。瞄准大型飞机,特殊机场建设,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能源装备等重点制造领域,形成中国“国家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和重型装备产业链,参与重大竞争国家,并为国家复兴提供重要服务的支持条件。李朝民,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所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