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安装工程的成本包括五个部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特殊项目成本和税(费)。
包括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和现场资金。
1.直接费用是指建设项目的成本和建设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和工程机械使用费。
(1)人工成本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和安装的生产工人的支出。
(2)物料费是指在建造过程中使用的主要物料,辅助物料,零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以及摊销费用。
(3)工程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工程机械产生的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用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除直接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
(1)雨季期间的建设量增加,是指项目建设期间的直接费用。雨季,以确保项目质量,人工,材料和设施的成本因雨,风和防滑措施而增加,并且工作效率差。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正常过程搭接所需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费,工作效率降低和晚餐费用。
(3)二次运输费是指构成项目的建筑安装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所产生的二次运输费,不能直接运输到施工现场或现场堆放条件。
(4)生产工具和工具的成本是指固定资产不需要的生产工具和检查工具的购买,摊销和维护成本,以及为工人提供的自有工具的补贴。
(5)检验测试费是指对建筑材料,组件和建筑物装置进行总体评估和检验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自建实验室的测试中使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以及技术创新和研究试生产的测试费用。
(6)项目定位重新测试,工程销售点,场地清洁(指建筑物两米以内)和其他费用。
(7)特殊工作的培训费。
3.现场资金是指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和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
(1)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和安装所需的临时设施费作品。用于生活和生产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住宿,文化福利和实用房屋和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处理室以及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例如道路,水,电,管道和规定范围内的简易建筑墙。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计的安装,维修,拆除或摊销。
(2)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补贴,员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用是指办公室管理处的文具,纸张,账目,印刷,邮电,书籍,会议,水,电,水和集体供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煤等。成本。
3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生活津贴,城市交通费和伙食补贴,员工的回乡费,劳务费以及员工退休和退休的时间。通行费,工伤,医疗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所用车辆的燃料,燃料,道路维护和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和测试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和仪器的折旧,大修,维护费或租赁费。
5工具使用费是指不用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车辆以及检查,测试,测绘,消防设备等的购买,维护和摊销。
6保险费是指用于建筑管理,车辆保险等的财产。
7工程保修费是指项目完成后指定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
8项目排污费是指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支付的排污费。
(2)间接费用
包括公司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 {{
最好使用两次进入簿记方法。
而且,这两种业务经常混合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必须根据税法以高税率征税。在承包业务方面,设备安装公司也存在普遍现象,即在总承包项目中(由有资质的总承包人承接),获得了一些分包项目。它仅限于税法与分包项目和分包项目之间的差异(不允许转包业务扣除,必须重复征税)。如果处理不当,将增加总承包商转交的税费,或“转让”的重复税费。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外,设备安装公司所涉及的主要税种还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讨论其主营业务及其主要税项的节税思路和方法。一,如何解决混合销售问题混合销售是设备安装企业高税收负担的主要原因,解决混合销售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成本。但是,任何税收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在税收政策的框架内进行。因此,为了解决设备安装公司混合销售的问题,有必要全面了解现行税收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行为涉及商品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另有规定外,从事商品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视为商品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被视为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服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的应纳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计算商品销售额和非增值税服务的营业额,并按规定纳税。销售其贷款的销售。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应免征增值税;如果没有单独核算,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其货物的销售情况:(一)销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设备安装公司“销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可以分别计算设备的销售额和安装服务的营业额,即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但是,如果是销售和安装非自产商品(设备),则税收界限相对模糊,目前的实际问题是:(1)设备安装公司为了赚取非自有商品的差价-生产的设备,通常带有安装工程“包装”,即作为“包装”项目运行,根据税法,这变成了混合销售,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购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工业和商业客户,为了获得购买固定资产的税款,扣除增值税,还经常要求设备安装公司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开列设备的购买价格和安装成本,这也成为混合销售。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的节税建议:(1)尝试将“非自产商品转变为自产商品”。也就是说,一些可以转化的非自产商品(可以进入半成品的半成品)被进一步转化或加工为自产商品。这样,对于非增值税纳税人,例如政府和房地产公司(不需要特殊增值税发票的客户),他们可以分别开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和安装服务的建筑业发票。销售问题。 (2)拆分公司并从事专业服务。对于需要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这是一个重大举措或策略。即设备安装公司分为设备销售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设备销售公司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