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房地产合理避税! -------------------------------------------合理的公司避税方法:转让定价转让定价避税及其陷阱在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基本方法之一是以转让定价的形式进行关联交易,即关联公司共同获得的收益要比正常市场交易价格以下的产品或非产品的转让多。在这种转移中,产品的转移价格是基于双方希望达到减税目的的意愿。在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的税负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乙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甲公司,则关联公司乙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的合同增加甲公司的利润并减少其利润。乙公司的利润将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和各自承担的税负最小化。在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转移定价的方式将主要利润转移给税率低的企业,以避税。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天堂,经济特区和税收优惠政策,并采用转移定价法,通过降低销售价格,将高税区公司的营业收入转移到低税区公司,避税的效果将更加明显。目前,跨国公司主要采用这种方式来避税。例如,中国的许多合资公司都利用香港的低所得税来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将商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以实现避税。通过转让定价法,一种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以有效地抵消利润,从而减少了所得税计税依据。二是通过与税收有关的企业将利润转移到税收负担较小的地区。作为一家独立的会计公司,“以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和“以低价出售产品”会导致账面利润甚至亏损的减少,从而有效地节省了所得税。应当注意的是,这种避税方式必须合理合理,合法,否则将无法达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例如,皮革和塑料制品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女凉鞋。公司生产所需的设备和原材料由台湾公司A提供,所有产品均出售给香港公司B(公司A的子公司)。公司运营的第一年,账面销售收入为46万元,销售成本为122万元,账面净亏损。结果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一双女凉鞋成本为23。44元。并以每双鞋8。9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卖给了香港公司B(公认的关联公司)。如果企业无法提供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资料,则税务机关决定根据税法的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的方法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的账面成本,其他账面费用和批准的利润率折算,在调整销售收入后,认为该公司在第一年已经盈利,应缴纳所得税。无论是在企业之间还是企业内部,使用转移产品定价方法进行避税都是基于对利润率调整的使用。换句话说,转让定价是指转让方分配其内部创造的产品的剩余价值,相互安排和组合,以最大程度地掌握自己或关联公司的控制权,但是手段,合理性和合法性应该给予相当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