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公司以低价转让股权的避税做法面临着税法的调整。我们曾经将“中国(大陆)纳税百强企业”与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富豪榜”进行了比较。 :福布斯富豪榜前50名进入前50名纳税人的只有4人。我们看到的是颠倒的税收结构。进入富人名单的大多数人都是私人企业主,但他们没有进入前100名纳税人名单。据媒体报道,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前十名都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大多数人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什么原因?由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法,因此作为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如果不支付股息,税务机关将无法收取其个人所得税。对于绝大多数私人公司而言,在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应将个人投资者应获得的股息通过股权转让转换为个人投资者的财产转让收入。以下是案例分析。 A公司由3位自然人投资设立。经过5年的运营,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9倍。企业利润很高,但没有分配利润。今年早些时候,公司A的两名自然人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公司B,这是他们的绝对控股股东(公司B和公司A不在同一省)。转让价格是根据原始权益投入价格计算的。但是,股份制变更后分红,过去5年的所有未分配利润均被分配,个人所得税直接少交了数百万元。税务机关询问为什么公司在上一年没有分配利润。该公司的答复是尚未召集董事会。从这种情况可以看出,企业A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甲公司向个人投资者分配企业税后利润,应当对自然人股东的“股利和股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个人投资者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转换为投资者贷款,个人投资者支出以及增加的投资者个人股本等,则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还将根据股息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和股息。避免纳税的唯一方法是不分配利润。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如果没有分配,没有投资,并且从一年的会计年度开始算起一年,那么个人所得税将根据投资者(股东)的比例进行计算和分配。但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 158号)明确规定,上述规定将不再适用。被实施。这意味着,如果私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没有分配给个人投资者,而是作为企业的利润,那么税务机关就不能强行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甲公司将积累5年的未分配利润,然后采取持股变更计划。假定公司A由三个自然人投资和成立:张,李和王。张和李各占46%。乙公司由张和李控制。 45%。当张和李将A公司所持46%的股份转让给B公司时,A公司的股东成为B公司和国王,也就是说,A公司从原始的个人股东转变为公司股东。然后,A公司分配了5年的未分配利润,此时获得的股息和股息收入不是张和李的,而是B的。毫无疑问,乙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股息,股息和其他权利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中的权益性投资收入被视为免税收入。因此,乙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股权转让中,尽管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9倍,但个人投资者仍按成本价转让股权,因为税务机关没有调整股权交易定价的权力,且股权转让不在企业内部。税法的监督和限制范围。首先,尽管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仍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所得税款是根据扣除原价后的财产转让所得余额计算的。财产价值和合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两名自然人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其绝对控股股东B公司。转让价格是根据原始权益投入价格计算的,这意味着财产转让的收入为零,并且不需要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没有对股权交易的定价施加不合理的限制。第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6条规定:价格和费用应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税务机关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格或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所得的,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了限制,个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管辖范围内。从这种情况可以看出,私营公司避税的普遍做法是不分配就积累利润。在某个时候,投资者将以低价将股权转让给关联公司,以实现个人股东向合法股东的转换,然后分配利润。避免投资者就个人股息和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股权转让不受税法的约束,因此个人投资者可以操纵股权交易价格来避税。但是,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个人股权转让。一是阐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转让股权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该文件规定,负有税收责任或预扣税义务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预扣款),并用个人发行的股权转让所得支付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免税额。税务机关。 1。免税证明,请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二是赋予税务机关调整股权交易定价的权力。 《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对股权转让收益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查。应仔细审查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信息,以确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是否符合合理的经济行为和实际情况。如果申报的纳税计算基础明显较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每股净资产或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实。对应于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三是加强股权交易精细化管理。具体来说,它要求税务机关建立用于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电子账簿,加强股权转让的评估和审查,税收的收集和反馈以及反馈检查,并更加重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部门。在上述情况下,经过五年的运营,甲公司的净资产增长了9倍,最后,个人投资者以避免税收的成本价转让股权。尽管税务部门无法阻止甲公司的股权交易,但根据国税函【2009】 285号的要求,税务部门可以首先以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定价核算,从而计算出投资者的净资产收益率。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纳税人必须去工商主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持有由税务机关签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将来,私营企业如果想以股息的形式低价转让股权,将面临税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