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结汇处理公告》,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将工资,薪金,劳务这四项收入汇总。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的薪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在扣除可抵扣费用后,按综合3%-45%的年收入税率表(见下图)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年,并扣除当年预付的税款后,将年度纳税申报单提交给税务机关,并结算退税或退还税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额= 【(合并收入-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儿童教育特殊特殊扣除及其他特殊扣除- ×通过法律捐款确定的其他扣除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2019年支付的初步税款侧重于:在和平时期预付的税款基础上,“检查遗漏的遗漏,汇总收支,计算每年结算一次,并且退款越来越少。”在多个地方开放多个纳税年度的税收结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纳税服务平台,3月18日,云南和青海省首次开放了远程税收渠道,例如全面收入年度结算移动APP。云南和青海开通结算功能后,山西,广西,贵州,大连,上海等地相继开通了全面的年度收入核算移动应用等远程征税渠道。朋友们也可以尝试使用“个人所得税” APP进行年度结算,该APP可能已经退还到他们的账户中▼标准声明:图片上海发布注:当前的综合收入年度结算功能根据各种疾病的流行情况而开放地方防控变化已分批开放,您可以留意各省(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开放通知,以及各代扣代缴机构有关税务部门的具体通知。分批分期付款的单位和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