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的收缴期已经过去,并且已经宣布了1月的所有人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实施累积扣缴法,因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为什么我一月份申报税时申报系统中使用的税率不正确?这是系统问题吗?显然,税率表的应税收入超过3000,即10%的税率。为什么系统会自动收取3%的税率?该系统没有错。该系统是完全正确的。错误是扣缴义务人没有及时了解新政策。从新的一年开始,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我们从当月的单位工资和工资中确定纳税人的累计收入减去累计的免税收入,累计扣减,累计特别扣减,累计特别附加扣减和累计法律裁定其他扣减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提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1(见附件),计算累计预扣税的预扣金额,然后对累计预扣税额扣除累计扣减税额和累计扣缴额,扣减当期余额。如果您在一月份支付薪水时仍然遵循旧方法,并通过将单个月税率表除以12来扣除员工薪金和工资的个人税,则将产生由报告时的自然人税管理系统表格中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较低。 2让我们看一个实际案例。根据实际工资,2019年1月的应付工资是从养老保险中扣除8%,从医疗费用中扣除2%,从失业保险中扣除0。4%,从住房公积金中扣除12%。暂时不考虑特殊补充扣除和其他扣除。错误的算法第一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养老金及其他扣除额-支出扣除额=-(1200 + 300 + 60 + 1800)-5000 = 6640第二步: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对应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格,应纳税额= 6640 * 10%-210 =454。正确的算法。第一步:计算累计的预提预提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预提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累计养老金扣除额-累计扣除额=-(1200 + 300 + 60 + 1800)-5000 = 6640第二步: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预扣和预付款到相应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中累计预扣税额= 6640 * 3%-0 = 199。20。所以,3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您会发现在编制薪水表直至最终申报时,您已经自动计算了税额差额!怎么做?让我们看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和公司帐户处理这两个方面。实质性问题是扣除了雇员的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正确的方式声明该声明,即,声明应根据累积预扣方法进行计算。在会计处理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与在支付工资时扣除的员工个人所得税之间存在差异。这部分应退还给员工。我们将计算并扣除个人所得税,同时扣除个人雇员应承担的三项保险和一金。借款:应付雇员贷款:应交税金-应缴个人所得税454贷款:其他应付款-三险一金3360贷款:宣告并支付银行存款时:借款: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199。20贷款:银行存款199。20请注意,在您支付薪水时,薪水表计算的税额是错误的,并且从帐户中扣除的税额也是错误的,但是在实际申报和支付时您需要支付正确的付款额。费用-借方余额将出现在应付个人所得税中,如下所示。 “应付税款”主题共同反映了各种税费的支付,并根据应付账款进行详细核算。该帐户的贷方记录应支付的各种税费,借款人记录应支付的各种税费。贷项的期末余额反映了尚未支付的税费;因此,在帐户处理中,您可以直接将多重抵扣退还给员工。当然,您也可以保留该帐户,暂时不进行帐户处理。如果将贷款退还给雇员:应纳税额-应交个人所得税254。80贷款:雇员退还后的银行存款254。80,应纳税额-应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与雇员之间不会欠对方。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