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和薪金形式的收入,例如补贴,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的物品,自己的工资,不征税:①①独生子女妇女的补贴; ②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对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对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育儿补贴; ④出差津贴和伙食补贴(指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在市区内经商1.如果您在郊区工作而不能在单位工作或返回晚餐,而您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的进餐错误次数,将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餐费) 。一个
(17)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的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购买社会福利的个人将获得捐赠票和体育彩票的奖励。个人所得税免征,超过一万元的,应当按规定征收。
(19)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①①个人报告,各种违法犯罪的奖金; ②②个人扣缴纳税程序,按规定取得预扣费; ③个人收入超过5年的收入和唯一的家庭起居室收入; ④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称为享受国家特殊政府津贴的专家学者),在其延长的退休退休期间所赚取的工资和薪金,应视为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20)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的出售。根据购置房屋的价值,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应缴纳的现行住房个人所得税。具体措施有:
①出售现有房屋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进行财产转让程序之前,以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将其存放在专用账户中。一个
②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回购了房屋,则应根据所购房屋的金额退还相应的税款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如果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共房屋,则应从已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的收入中扣除原始房屋销售金额单位,下同),所有税款将退还;少于原房屋销售量的,按原房屋购买金额的比例退还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计入国库。
③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未回购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都将用作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库房。
④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购房合同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税收保证金只有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确认后才能处理。退款程序。
⑤在行政区域内买卖房屋并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应向负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一个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设立科研机构(指根据中办办发〔1997〕326号规定批准设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所)。和大学(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大学,学院和技术学院)以分享给科学技术人员的形式(要求)将科学技术成果的功能转变为科学技术人员(共享或资本化的比例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正规从业人员)个人奖励,由主管经税务机关审查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单位或获奖者应当根据《关于高新技术成果投资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证字〔1997〕326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发行条例》>《实施办法》(国发发字〔1998〕171号),《承认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人股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以及行业登记的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估机构的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不提供上述信息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优胜者根据出资比例和出资比例分得红利时,对其所得的“利息,红利,红利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的原始值为零。一个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各项可能会受到限制:批准后减免个人所得税。3.市政府决定:
①来自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②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③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工资性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向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汇票的报酬可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24)是否对个人的利息或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基本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的股息收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上报政府。并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5)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以下来自海外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海外华侨,在中国维持家庭的外国人;通过继承从海外转移的外汇;一个
(27)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1996)第417号,国税发(197)054等文件的规定,下列外籍人员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免税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食品补贴和洗衣费,纳税人应在纳税人首次获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变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税款。在薪tax税申报表的下个月。该证书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确认免税。至于搬迁费,纳税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合理部分应免税。一个
②外国人根据合理的标准获得的外国旅行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类补贴,纳税人应提供交通费,商务旅行住宿费凭证或公司安排商务旅行的有关计划,主管税务机关应确认免税。
③外国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并合理确定后,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探望费,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凭证(影印本),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且应免除纳税人的家庭探望实际次数和合理的付款标准。对于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证明和期限证明,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通过在中国进行的语言培训获得。中国的儿童教育。在合理范围内,将给予语言培训,儿童教育费和免税补贴。
④外国人的股利和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外国专家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一个。根据世界银行的特别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分配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薪水和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世界银行与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用人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专家的薪水和薪水。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程序时,应提供世界银行签署的有关合同以及由世界银行支付和负担其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证明。一个
B。联合国直接派遣来中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联合国组织已与专家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的雇主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了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联合国组织应支付外国专家的薪水和薪水。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并提供其工资和薪金收入由联合国组织支付和负担的证明。一个
C。在中国工作的联合国援助项目专家的薪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D。由援助国派往中国专门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工资薪金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文化交流计划,在两年内到中国并由中国承担工资和薪水的文教专家将暂时免征其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F。根据根据中国高校国际交流计划来到中国工作的专家所说,如果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负担,其工资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G。通过私人科研协议来中国工作的专家,其工资由国家政府负担,暂时免征其工资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