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人民币5,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五种收入的保险和一个金门槛点-根据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特别的额外扣除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计算方法和税率表
个人应付款[1]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扣除标准2000元/月(自2008年3月1日至今)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于工资,薪金收入)
系列
含税
不含税等级
税率(%)
快速扣除
1
少于500元
不超过475元
5
0
2
超过500元到2,000元
人民币475至1,825元以上
10
25
3
超过2000元到5000元
多于人民币1,825元至人民币4,375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人民币4,375至16,375元
20
375
多于16,375元至31,375元
1375
6
人民币40,000至60,000元之间
人民币31,375元至45,375元之间
30
3375
7
超过60,000人民币至80,000人民币
多于人民币45,375至人民币58,375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人民币到100,000元人民币
人民币58,375至70,375
40
9
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超过人民币70,375元
45
1.本表中的税率范围是指从月收入中扣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或在扣除附加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税率适用于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不含税的税率不适用于他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