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将于2011年9月1日生效。2011年7月,颁布了新税法实施条例。国内人员起征点为3500元,国外人员起征点为4800元。
(1)
A应支付的个人收入= 4000-3500 = 500元
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 * 3%= 15元
乙应支付个人收入= 6000-3500 = 2500
B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500 * 3%+(2500-1500)* 10%= 145元
(2)
如果C的每月工资收入是X元,则
1500 * 3%+(X-3500-1500)* 10%= 95
45 + X10%-500 = 95
X10%= 95 + 500-45
X = 550/10%
X = 5500(元)
个人所得税法是制定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法律和基础。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第一条如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十九次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2008年2月18日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第三版,第一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税法),制定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