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
借用员工薪金,应付贷款税-个人所得税
付款
借用税费-个人所得税,借贷银行存款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医疗服务业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获得门诊部,诊所和保健中心的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和药品销售及其他服务活动的办公室,保健中心,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应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将医疗机构的所得作为个人应税所得。商业收入”应税项目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继续自行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无论是否有营业场所,他们都获得与医疗服务活动有关的收入,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实施了良好会计核算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而5个中的5%-35%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对于由于会计凭证不准确而难以检查和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市,县地方税务局核实应税营业额和所得,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量。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和营利性医疗器械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2条(财税[2000] 42号)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应当按规定征收各种税费。但是,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人,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